一九九五年,《和平饭店》诞生,这是一个象征:江湖已死。 这部电影之后,周润发远赴好莱坞,叶童再无力作,吴宇森的白鸽子仍在这凉薄人间飞呀飞,是那么那么的寂寞。 偌大江湖中更无一个“义”字。 如是十年。 二零零五年,反观这世事一场冰雪,情义不再,人心萧索,于是引笔作祭。 人间四月,到底是清明时节,断了江湖魂。 故事。 故事发生在旧上海,舞女与黑帮夜夜笙歌的时代。 杀人王(周润发饰)屠二百余众,后插刀石上,划地为界,开了一间和平饭店。 无论什么人,只要他逃到和平饭店,其仇家就不能越过门前军刀继续寻仇。而饭店亦保证不过问恩怨,不保人离开。 十年后,杀人王爱上避祸至此的交际花邵小曼(叶童饰),破坏规矩送她去往安全之处。 邵小曼仇家架势堂以此为口实,欲荡平饭店。 杀人王终于知晓那邵小曼无非是一枚诱他犯规的棋子。 值此大难临头之时,杀人王恳请饭店中一度受他庇护的房客共同抗敌,谁知房客纷纷作鸟兽散。 无奈下,他奋起余威,独力应敌,到底是宝刀未老,杀了个尸横遍地。 邵小曼真情激荡,策马奔回,杀人王再次插刀入石,死在她的怀中。 和平饭店,自此消失,只在传说及迷梦中出现。 女人。 女人是阴谋,亦是爱情;是背叛,亦是忠诚。 当年,杀人王乃群匪之首,但他的妻(吴倩莲饰)背叛他,与其结拜兄弟合谋设局,欲置他于死地。 他识破,狂怒,兽性大发,杀尽手下二百多弟兄。 那一日,他杀妻。 她着红色长旗袍,如花朵般轻轻飘落在地。 玻璃酒杯上,她口红唇印仍在,但这个人,已经死去了。 只有在这具尸体面前,他才敛起眼中杀机,将那悲哀的怒意,尽化作苦痛的柔情。他亲吻她苍白失血的手,那手,无名指上戴细细一枚蔷薇指环。 呵,亦曾迷恋过,痴缠过,疯魔过,但最后仍是由爱生怖,少不得兵刃相见。 他与她,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电影没有交代。 但他仍爱她,在她背叛他,并在他杀掉她之后。 这段爱情,以欢爱始,以背叛终。 这是杀人王的前世。 那避难到此的邵小曼,巧言令色、秋波顾盼中皆是风尘。 她哄杀人王送她走,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当真是出尽百宝,斯文扫地。 然而,因为她的一首歌,他爱上她。 那风情万种邵小曼,站在麦克风前,凝一凝神,开始摇曳地唱。 颠沛流离之女子,遇见生命中对的男子,所能唱的,亦不过就是那么多。这首《完全因你》,获得九六年金像奖最佳原创电影歌曲,不是没有理由的。 她是他的新欢么? 不,仍是旧爱吧。她多么像她。 邵小曼本是携带阴谋而来,要他破坏规矩,好授人以口实。 但最后,她入戏太深,真的爱上他,并真的令到他爱上她。 她在他众叛亲离之际,分崩离析之时,真情流露,策马奔回。 这段爱情,以阴谋始,以忠诚终。 她是桃花,是幻象,是劫数,然而亦是坚信,是渴念,是执守。 这是杀人王的今朝。 白鸽。 十年前,杀人王犹将剩勇追穷寇,那最后的生者连滚带爬,地板上,血迹拖成“Z”字。杀人王逼他至角落,挥刀削去他一个耳朵。 窗外白鸽惊飞,又有那雨丝绵密悠长。 一只鸽子停在窗棂,敛拢翅膀,与杀人王对视。 那眼神极之纯净,又极之祥和。这分明是佛的眼神。 这是佛与魔的对视。 到底,它折服他。他心念一转,牵动禅机,放下屠刀,抽身离去。 这便是一切之前因 —— 在那对望一刻,他对“杀”厌倦了。 瞎子。 瞎,是一种极端的状态。 世间万状之中,惟极端离真理最近。 和平饭店中的三个瞎子,代表人们的道德底线,标志着在那危难之际,人心究竟可以坚持到几时。 这个故事所讲述的,不过是人们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断变节退让的过程。 事实是,瞎子们最终还是离开了,尽管他们是最后离开的。 隐喻。 逢佛杀佛。 十年前,杀人王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开一间名为和平的饭店,硬是在乱世中辟出一个孤岛来,隔绝恩怨,将那刀光剑影,视作等闲。 然而,呵,谁允许你逃开?谁允许你安全?谁允许你慈悲为怀道貌岸然? 那妖孽世间,邪魔世代,唯一的规矩,便是逢佛杀佛。 杀人王逃不开前尘往事,血腥弥漫。 他又种下前因,曾因一念之仁,放过丁满。于是他收得后果,十年后,丁满成为架势堂大当家,设局寻仇。 杀人王本是立定了心意要做那祥和无争之人,谁知偏有故人旧物前来纠缠。 邵小曼那一袭红色长旗袍,及那酒杯上猩红唇印,便能令到杀人王胸中牵动,目光柔软。为何? 无非因她酷似他的妻,那曾经的爱意与背弃。 无非因他心魔萦绕不去。 这乱世当中,根本无人可拥有道德上的优越感。 马棚一幕,邵小曼对着杀人王嚷:“杀人王开和平饭店才是世间最大的谎言。” 谁是佛呢? 没有人。 谁是佛呢? 任何人。 可是,若有人救了你的性命,你却对他嚷:“我曾给过你一天四块的房钱。” 这个时候,那人的心,想必是痛的吧。 这世界,是永不可能有和平饭店,这样一个饭店是不对的,是该摧毁的。 它是孤岛,是幻境,是彼岸的花,是玻璃的城。 寄身其中的人都怯懦软弱,而它的主人则注定死于自己的然诺,死于自己的坚持。 闪回。 1、 杀人王与那窗外白鸽对望,时间在二者眼神当中无限拉长; 2、 架势堂第一次在饭店门前挑衅。杀人王缓缓走至那匪首面前,一个眼神惊跑烈马; 3、 马棚色诱。邵小曼为让杀人王送自己走,在马棚当中色诱情挑,那呼吸声混合马嘶,又见到她旗袍开叉处那肉色丝袜,当真是无比性感。杀人王却推拒她,并将她的唇咬出血来,摔门离开; 4、 架势堂帮众群殴邵小曼,杀人王在饭店门前的空地上来回走动、观望,不断以靴子踢起阵阵尘土,夜色罩住他半个面孔,光明又阴霾,那个样子犹如困兽,表现出他内心挣扎不安,出手?抑或见死不救? 5、 杀人王从敌阵当中将邵小曼抱回,发现已无法使她醒转,他的脊背上风雷隐现,看过去只觉危险又颓唐; 6、 麦克风前,邵小曼凝一凝神,开始唱歌。暗夜当中,她的面孔是有光泽的; 7、 兵临城下之际,杀人王不慌不忙与邵小曼一曲慢舞,似是要舞至地老天荒; 8、 和平饭店房客一致声讨杀人王,并纷纷走出饭店,只留他独自一人站在大厅当中。墙壁及周遭陈设从四下里包围上来,杀人王如站在井底,见不到阳光; 9、 杀人王拔出石中军刀,大开杀戒,一时间飞沙走石,天昏地暗,又有鲜血溅上“和平饭店”招牌,完全是风云变色之场面; 10、 杀人王倒下,伸出右手,似是对这人间仍有所挽留。他倒在黄叶远飞的砖石地上,死去。邵小曼发疯般扇他耳光,要将他打醒。她的耳坠子仓皇地晃动,然而,对不起,奇迹不再,江湖已死,和平饭店的消失已成定局。 2005-2-14
前半部因为邵小曼的坑蒙拐骗而产生了让人捧腹大笑的喜剧效果;后半段也因为邵小曼带来的祸事,而使得发哥这个充满英雄的悲壮感。 《和平饭店》诞生于1996年,是香港著名影人,后来银河印象铁三角之一韦家辉导演的处女作。影片表面是江湖上行草莽英雄的悲喜录,实际上也紧扣着信任与信任危机的主命题。
主演周润发和叶童也影片本片获得了当年香港金像奖的影帝和影后的提名,特别是对于此后没什么动作的叶童,她在本片的多面演出让《和平饭店》增添了不少柔情色彩。
看《和平饭店》时,总会想起古龙。
倒也不是具体想起些什么,十年前高中看的古龙,到现在大概只记得了几个书的书名,情节几乎都是忘光光。但是看过古龙的书的那种感觉,印下来了,就很难忘掉。
《和平饭店》里,有那种感觉。
而且,虽然想不起来,但是看的时候我就确信,古龙的书里,一定有《和平饭店》的类似设定。
看完后随手一查,果然。
这部电影的灵感,据说就是导演韦家辉从《圆月弯刀》里得来的,而“和平饭店”这类的设定,既有点像《圆月弯刀》的忘忧岛,也有点像《绝代双骄》的恶人谷。
不过最类似的,还是《疾速追杀》里面的大陆酒店。
所以,先不说古龙,也不说情节,先来说说,这个奇特的和平饭店吧。
和平饭店,简单的说,是一个“绝对安全的庇护所”。
进了我的地,不管你之前如何,就是安全的,在我的势力范围之内,没人敢动你。
相对的,出了我的地盘,那你再如何,是生是死,也与我无关。
这样一个类似于乌托邦的地方,维持起来,自然是不容易。
首先需要的,便是“暴力”。
绝对的和平,绝对的安全,自然是需要绝对的暴力才可以维持。
没有武力支持,你说你是和平饭店,谁理你?
所以江湖中谁最有资格维持这样的和平饭店?自然就是江湖最大的帮会了,说起来江湖大派做这种和平饭店,不仅可以博个好名声,同时还是创收的不错手段,拿钱买命,坐地起价。再来点配套服务,简直可以躺着数钱。
然而总觉得不太对,既然生意这么好,也没见哪个江湖大派这么玩过啊?
这就牵扯到和平饭店设定的第二个关键了,立场。
江湖大派,必定深陷于江湖的纷争中,弄这么个地方,对头来了,你庇护不庇护?
两方火并,正杀到兴起,结果对方跑自己家的饭店来了,得嘞,咱还是撤吧。
可能么?
所以和平饭店,必定要保持着和江湖的距离,严守中立,才能真正担起这个“和平”之名。
不偏不倚,远离恩怨,人家才真信你这个“和平”的招牌,客人才会来,仇人才不上门;屁股稍微坐歪一点,瞬间就会被江湖中的血雨腥风给卷了。
道理很简单,你若是对客人有了恻隐之心,伸出援手,就等于站了一边,那你就已经进入到江湖的恩怨中了,授人以柄,就别怪刀斧手伺候。
而且这其中还有个“公平”的问题。
你替客户A出头了,替客户B出不出头呢?客户C,客户D呢?
你说你为客户A出头的动机是保护弱者主持正义,那你收留杀人犯B,诈骗犯C,又是为了啥?受害者在你门口呼吁正义,你咋就无动于衷了?
一旦凭主观的好恶突破立场的中立,那么整个体系就会无可避免的走向崩溃。
暴力有了,立场正了,最后,还得有“边界”。
和平饭店只能是个饭店,地方就那么大,房间就那么多,能庇护的人也有数。江湖的主基调还是打打杀杀,你砍我我砍你,输了活着走到和平饭店算你本事。等你出来冒头就是一刀。
和平饭店的招牌立起来了,边界划定了,宵小们自然是不太敢在违法的边缘试探。可是如果和平饭店自己作妖,还想着扩张什么的,江湖上的大佬可不那么容易答应。
江湖上都是和平饭店,也就没有江湖了,那叫法制社会。
表面上看起来,和平饭店在江湖之外,实际上,和平饭店却是完全依托于江湖才可以存活的。
这一课高中我学过,叫矛盾的对立统一。
既然知道了维持一家和平饭店的三根支柱,那么要摧毁它,其实就是怎样破坏掉这三根支柱。
暴力是最不必要担心的,和平饭店安身是靠暴力,但是立命却不是。毕竟如果单纯只有暴力,那和其他的江湖门派就没有分别了。
就算有着绝对凌驾于和平饭店之上的暴力,直接将它夷平,若是师出无名,也只会被江湖视为奸恶之徒,贻人口实,早晚也会被别人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诛灭。
而如果从立场和边界突破,只要引诱他犯一次错,即使自己不出手,他中立的立场已失,失去根本,也就不是“和平饭店”了。
最坚固的堡垒,从来都是从内部攻破的。
攻城为下,攻心为上。所以要搞定发哥的和平饭店,先要搞定发哥的平和之心。
先让他动心,再让他出手,这个事,就稳了。
这就是叶童饰演的阿曼的作用。
电影中,阿曼是仇家为发哥设下的一个诱饵,发哥为她破界,仇家以此为借口,向和平饭店宣战。
发哥本来已经放下屠刀,却又不得不为爱而战,被他庇护过的人们全都背弃了他,最后还是阿曼为爱而回,发哥奋力一搏,杀光仇家,最终死在了阿曼的怀里。而和平饭店也因此烟消云散,成为了江湖中逝去的传说。
电影当然赞颂的是发哥的人性,赞颂他的个人英雄主义,赞颂阿曼的良心发现,谴责众人最后关头的背弃。
但是……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说到底,转折的关键就在于,发哥破了自己立的规矩,和平饭店不再严守中立,有了立场,就等于又卷入了江湖中。
而转折再怎么找借口,再怎么归罪于阿曼和反派,你也不能否认,这是他的主动选择,他在打破规矩的时候,就应该明白自己要承受的后果。
为了增加发哥行动的正义性,影片最后把阿曼的出现归因于反派的阴谋,由此与10年前的屠杀联系,营造出一种轮回宿命之感。
但是生硬的地方在于,10年前发哥陷入的背叛和绝地,他自己不能左右,10年后他的背叛和绝地,是自己决定导致的。
即便阿曼和反派只是单纯的仇家关系,没有阴谋,影片的叙事其实一点也不受影响,只是那样就太容易暴露“自作自受”这个逻辑,从而削弱影片的立场。
但是吃瓜群众可不管这些,在和平饭店的住户们看来,阿曼是不是诱饵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老板为她破戒了。
虽然影片前半部分通过聚餐啊,赌博啊,把和平饭店粉饰出一副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但是稍微一思考就会知道,房客和老板,本质上还是契约关系。
阿曼是你的房客,今天你为阿曼出头,明天胖婶的仇家来,你为她出不出头?后天瞎子的仇家来,你为他出不出头?
和平饭店的规矩就是不为房客出头,当你老板出头的那一刻,和平饭店就已经消失了。
而房客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本来就是来饭店寻求和平,远离江湖的,并且(应当)已经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如果和平饭店违反了自己中立立场,再次卷入江湖,那么他们的离开,也无可厚非。
为了弥补漏洞,影片尽量黑化反派,不仅给阿曼套了个阴谋,也让反派出尔反尔,不由分说的屠杀房客。为的是让他们的出走更像是一场集体的“背叛”。
可是提前看到和平饭店已经变质,因而出走的那些房客,又作何解释呢?
众叛亲离后,发哥无奈的说“为什么不能再相信我一次呢?”
可是是你,先背叛了相信你的人们啊。
无论影片怎么坚定立场,叙事,宣扬爱和人性,都掩盖不了自己创造的这个清晰的逻辑链条,从而引发一种观感的别扭。
影片上映于1995年,是发哥去往好莱坞前的最后一部香港电影。
之后发哥在好莱坞也拍了几部片子,不温不火。而港片在90年代就已经显出颓势,进入21世纪更是在资本,人才的重重压力下,一片衰败之象。
这样回首,《和平饭店》有一点预言的味道。电影中的和平饭店就像是曾经的香港电影,遗世而独立,却又空前强大。
然而终究是昨日黄花,独力难支,无论是孤胆英雄,还是世外桃源,最终只能消散于爱恨交织,波谲云诡的江湖之中了。
韦家辉的自编自导,吴宇森的监制,银河映像的前身啊,最特别果个配乐,一听就银河风格十足,发哥又一个标志性角色,“杀人王“的眼神,“杀人王”的气概。"杀人王"终究不是“杀人狂”,只是讨厌了会背叛的和虚伪的人,对身边的人彻彻底底的失望,但幸运,小曼的出现还是令他感到最后一点温暖
和平飯店無疑象徵著一個烏托邦的存在,整個故事的時代背景設定在民國初期,一種亂世下的荒涼和殘忍,馬賊和土匪滋擾,而政府形同虛設,和平飯店無疑成了武陵人的桃源之所,有著內在的運作機制和權力構架,但是這樣一個大西洋城依舊抵擋不了外部現實的衝擊和魅惑,“老闆”的身死宣告了寓言的徹底破產。
1995年,香港最后一个浪子周润发。以及烟视媚行的叶童(她大概是HK最被浪费掉的天才女演员之一)、惊鸿一瞥的吴倩莲。有些尚未开始,有些已然结束。
葉童美起來也是無可挑剔的,有著那一絲野勁,發哥依舊算是本色出演吧,這一部也是經典的作品,十年前的一幕,十年之後再次重演,祇不過這次結局有所不同,而換回來的一切,又有什麼可以留戀?
这是发哥方面准备进军好莱坞之前的最后一部港片。但是,帅气依然的他不知道为啥这部片子去遭遇了滑铁卢。大概预示了他并不适合去好莱坞吧!
韦家辉作为编剧导演的一部独立作品,也是他与杜琪峰组建银河映像之前的力作,事实证明,韦不但是香港最好的编剧之一,同时也是一位极其出色的导演。此片的个人主义风格极为强烈,气质独树一帜,从故事的内容来看,可称为一个有着典型武侠江湖内核的英雄主义悲剧,影片小说感十足,从文风来讲很有古龙的意境,而在摄影上的手法,更是相当与众不同,堪称惊艳,另外片中恰到好处的一首插曲,也升华了剧情在关键时刻对于观众的刺激,令人共鸣感很强,此曲最终也成为经典。至于演员们,发哥的帅与风流倜傥自不用多说,而将人物本身自身经历背后的故事感与内心的情感充分表现出来,才是他真正的高水准所在,叶童则充分说明了一个好演员的标准,无论风情万种还是粗鲁刁蛮,她都能完美驾驭,佩服。这部电影从发行时间到故事内容,现在来看都像是一个时代的寓言。
剧情上有部分逻辑不是很清晰,不过发哥和叶童精彩的演绎扳回了不少分数,成为港片中具有西部气息的作品。尤为难得的是叶童的这个角色,人设复杂,但是叶童对这个角色的诠释向人们展示了她精湛的表演功力。
今天看其实男主就是个有严重性格缺陷的英雄,始于美人死于美人儿。而且一生在江湖规则的死循环里绕不出,杀人王为了赎罪和结束杀戮而建立和平饭店,结果悖谬的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95年啊,然后香港的江湖就死了。真是预言。。。
我终于走过了上海看到了和平饭店
周润发真是华语影坛独特的存在,自带高人一等的霸气潇洒,但温柔幽默起来又特别亲切迷人。这个老板的角色只能他演才合理。叶童初看一般,但越看越媚,有一股特别的风尘美。这个故事确实寓言味儿很重,也可以如一些人理解的是隐喻了香港电影乃至香港的未来。金盆洗手的杀人王决定建立一个庇佑逃命者的和平场所,没有比这更荒诞更潇洒的了。但也确如影评所说,这个故事里有无可避免的矛盾。为女人破例只是对于女人来说很感动,而对于老板自己的信条是违背,对于其他住客是毁约。反派就是要毁掉老板在均衡中搭建的幻梦,尽管他被杀了,但他的计划却是成功了。老板本无责任,但既然主动担责,那么毁约就等于杀人。所有人都因他的冲动而死。而导演又极力想美化老板的过错,又想塑造铁汉柔情,终究格局是低了。PS:动作设计极差,就是乱砍加乱晃。
相當棒,尤其是葉童。不過,希望大家注意一個叫魯芬的配角。
故事挺拧巴的,如果要突出和平饭店这样一个远离纷争的乌托邦,至少应该把其中的规则讲得更深入一点。另外,我有理由猜测,因为这个故事是周润发写的,所以是不是用来“整”叶童的,片中把她拍得那么美但又那么受罪,两人之间的情感推进也稍微有点突兀。整个故事风个性蛮强的,华语西部片这个类型设定也不错,但是把一个从概念上相当浪漫宏大的故事给拍得小家子气了,不是特别喜欢。
不错,不过我始终觉得它本可以拍成一部更大气的英雄传奇~~
叶童的一头长卷发和鲜红的嘴唇真是要了我的命!不管有多少人说她长得怪,长得丑,但我就是喜欢。我妈很早以前就夸她美,我和我妈在对女人的审美还是比较一致的。男人的话就算了。。。不是一路的。。。女人不一定要有漂亮脸蛋,但一定要媚,媚到骨子里的那种。我爱浓艳的妆,就像化不开的情一样
勉强两分。周润发是军阀的儿子,生活在暴力里,以暴力成名,最后凭暴力建和平饭店(边界清晰犹如一个小王国),从前被他杀的人和饭店里的住客,都是些为暴力所操控生死的庸众。而匪帮头目(昔日周润发小弟)诱使他破坏规矩,则是江湖神话系统的一环,本片在两个层面上揭发国家与江湖的冷漠与荒诞,结构性的循环往复又增添了一份宿命的悲剧论调(两个女人唱歌的并列,打叶童耳光和打周润发耳光等等),但这些抒发没什么时代背景,更多是韦家辉个人趣味的演示吧。制作上可以说很操蛋了,全片像是舞台剧,那些令人作呕的动作场面全靠细碎的剪辑来糊弄人,95年还这么干,港片的脸都被你丢尽了,没钱咱别拍好么?叶童前期的角色讨人嫌,满嘴谎话做事无底线,一点不可爱,尽管这角色让我想起《豪情四海》,但韦家辉怎么可能拍得过人家?
许文强把许仙杀死啦,哈哈
叶童唱歌的时候是那样的美艳绝伦,那一刻,从幼时就横亘在我心底的许仙形象终于悄无声息的离去了。
叶童在里面相当有风情!跟许仙完全不是一个人的感觉,这就是好演员能做到的吧
发哥去好莱坞之前最后一部大片,真是英姿飒爽不减当年。鲜有的港片里西部片的风格+情场仇杀,刷新了一次香港黑帮片。不足的地方是不够深入也不够大气,浪费了这么好的演员。7.6
影片里描写杀人王的镜头还好,叶童那部分很不看好。。而且布局有些唐突。我很喜欢这部电影的色调,典型的香港90年代初的电影风格。应该可以更好的片子,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