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戏之王》取材自真人真事,好莱坞全能巨星休·杰克曼在片中饰演“马戏团鼻祖”、传奇人物P.T.巴纳姆。故事讲述了身处社会底层的巴纳姆依靠自己无穷想象力和锲而不舍的精神,从经营博物馆到一手开创世界上第一家马戏团的故事。巴纳姆的奇思妙想最开始并不被大众所认可,几乎没人花钱欣赏,他的家人好友帮他度过一次次绝境。在经历了一系列挫折、与合作伙伴的分歧之后,秉持梦想的他终于成为全美甚至全世界最为知名的“造梦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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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简单也有好处,本片看着很省心。戏是积极向上的HE戏,不过男主不是伟光正,虽然做的都是好事,比如给freaks送温暖,为贵族子弟寻自由,但并非出于无边大爱,其实主要为了赚钱。撒小谎,办大事,彼此都得益,何必太较真。虽然本片也告诉你:梦想很重要。但这碗鸡汤只是剧情需要,并没有很认真的在向你推销,因为男主太顺了,顺到你在追梦之前也会下意识地检查自己是否有男主光环。男主身怀才华可以去追梦,如果不是男主命,做梦谨防连累他人。(鉴定自己是否男主命可检查以下几点:能否顺利迎娶白富美,妻子支持,孩子懂事,银行大方,劝谁谁入伙,用谁谁给力。)
出演完美的成熟男人,我狼是绝对够格的,可惜他的褶子作为个人魅力的一部分,在演青年时显得有点出戏,还好大部分剧情都在婚后25年,五十岁的阿狼演个四十岁还是很有说服力的:白马王子算什么,即使结婚25年,休嚼克曼还是可以骑着七彩大象迎接你。
休嚼克曼诠释现实角色要比演超级英雄帅得多,甚至可以说超雄是在限制他个人魅力的发挥,换句话说,他本身要比超雄更有感染力。至少在这个角色上,在一个有点鸡汤,缺少矛盾激斗的故事中,他也成功地引起了大家足够的兴趣。
一般来说,角色的吸引力是会高于演员的。好的角色,性格鲜明,风格迥特,能自圆其说,通常喜好稳定,也没有“慎独”的需要,比容易行差踏错的真人好多了,这也是为什么演员总需要“人设”来吸粉。
也有例外,休嚼克曼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比角色更有魅力的演员。
他也做些Wolfie做的那种超级英雄的事,但没有Wolfie的坏脾气;他也有Angier追名逐利不顾一切的一面,只不过做得比Angier漂亮很多;不小心流露出不耐烦时,他就是训练机器人Atom的sloppy拳师;他像出身低微的马戏团团主那样能歌善舞,同时也风度翩翩,不输贵族。我认为他诠释得最好的角色包括同类角色,是为了亲人不惜铤而走险的Keller:好人,与人为善的标准好人,但环境欺人太甚的时候,他报复起来也毫不犹豫。许许多多角色的塑造中,有人对阿狼伸出爪子的形象挥之不去,但我在看这些角色时从不出戏,更不会联想到金刚狼。即使他有一身腱子肉,也没有因此被定型,总之他演谁,我看到的就是谁,因为阿狼自己的东西,比他任何一个角色都要多。
我狼的歌舞比演技好,相貌又比歌舞好,身材又比相貌好。他的“偶像包袱”也和一般人不一样,反派、咸湿、娘炮、吃软饭都可以,但基本没有过毁容求演技的时候,他也总是选择去演那些漂亮角色,一个高大可靠的provider,似乎从来无意突破自己,却不是受外形限制的结果,毕竟他演娘炮也是拿了奖的。话说回来,为什么证明演技一定要变丑变胖呢,这似乎是个很大的噱头,某演员为了某片速胖/速瘦,大家热烈鼓掌,其实阿狼在体型上做得甚至比这更多更卖力,但这不是他的噱头。
P.T这个角色,在我看来已经很接近他本身了。他的讲话方式,他的热爱家庭,他的略显浮躁,偶尔不着调,他的努力,忠诚,娱乐精神等等,尤其是火场救人那一幕,别人冒险的时候他阻拦,自己救人的时候也不惧危险。这就是我心中的阿狼本人:一个理智的保护者,一个冲动的英雄。
从2000到2017年,休·杰克曼扮演“金刚狼”一角长达17年,也被影迷称为“狼叔”。
这是好事,也不是好事。
金刚狼成就了休·杰克曼,休·杰克曼也成就了金刚狼。他就是金刚狼,金刚狼就是他,他已经和金刚狼融为一体。凭借金刚狼这一个角色,他就足以算得上是优秀,甚至伟大的演员。
但与此同时,正因为他饰演的金刚狼已经深入人心,使得人们产生了刻板印象,往往会忽略他的其它作品。
事实上,他的作品不仅仅是《X战警》系列和《金刚狼》系列,还有《致命魔术》《悲惨世界》《铁甲钢拳》《飞鹰艾迪》《囚徒》等等,以及这部《马戏之王》。
对影迷而言,我们可以称他为“狼叔”,但不能忘了除了金刚狼之外,他还能娴熟驾驭各种类型的角色。
对休·杰克曼而言,他也始终尝试突破,出演不同类型的电影和角色。
在《X战警1》中,金刚狼是一个亦正亦邪的角色,他放纵不羁,潇洒自由,他只想做个普通人,不愿意打打杀杀,不愿意加入X教授或者万磁王任何一方。
《马戏之王》中,休·杰克曼饰演的巴纳姆的性格则迥然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他追名逐利,一度被虚名蒙蔽了双眼,忘记了初心,沦为名利的奴隶。
他需要放下功名利禄,忽略旁人眼光,才能重获新生。
电影取材于P.T.巴纳姆(1810-1891)的真人真事,他被称为“马戏团鼻祖”,被认为是世界最伟大的巡回演出团老板,并因展现畸形人的表演而闻名。
《马戏之王》的剧情比较老套,和《欢乐好声音》类似,甚至让人联想到《寻梦环游记》《缝纫机乐队》,但是导演旧瓶装新酒,给老套的剧情注入了活力,化腐朽为神奇,打造了一部算不上优秀,但绝对优良的歌舞片。
去年,《爱乐之城》在奥斯卡脱颖而出,获得了最佳原创歌曲奖,其幕后音乐团队为《马戏之王》倾情打造大量原创歌曲,使得本片入围今年的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
很多人说,休·杰克曼“竟然”去演歌舞片了。
其实,此前他在《悲惨世界》中一展歌喉,也在许多节目中表演过跳舞,网上能搜到很多,而且平时他还喜欢弹钢琴和吉他。他本身就对歌舞充满热情和天赋,有优秀的舞技和歌喉,出演《马戏之王》这样一部歌舞片并不是什么难事。
饰演卡莱尔的扎克·埃夫隆也是兼具演唱、跳舞、表演三方面的才能,曾从600多人的海选中崭露头角,成为《歌舞青春》的男主角。
饰演安·惠勒的赞达亚是在莎士比亚剧院长大的,是迪士尼明星赛琳娜·戈麦斯的后备伴舞之一,还曾在《舞动芝加哥》饰演一个舞者。
在强大的音乐团队、演员阵容、幕后班底的共同努力下,《马戏之王》视听效果方面相当成功,歌舞部分登峰造极,总体精彩绝伦,妙趣横生,堪称年度最佳歌舞片之一。
一部歌舞片的质量,歌舞决定下限,剧本决定上限,歌舞的优劣代表电影表面上好不好看、精不精彩,而剧本的好坏代表它是华而不实还是内外兼顾。
《马戏之王》的剧本当然不能和剧情片相比,但在歌舞片中还是处于中上水平的。
电影涉及梦想、家庭、事业、友情、爱情、人性等话题,可以看出来导演迈克尔·格雷西是有诚意和野心的。可能是因为这是导演的处女作,发挥得还不够好,最终结果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对以上话题的探讨,使得《马戏之王》非常工整,或者说非常保守,剧本上没有明显的缺点,同时也没有太出彩的地方。本片绝对算不上烂片,但是太老套、普通、常规。
不过,我们也能看出来导演是用了心了,已经在尽力扭转乾坤,尽可能地让普通的剧本更好一点。
首先是“追梦”这个主题,并非完全俗套,也有创新的痕迹。
巴纳姆因为出身贫寒,他和父亲受尽了鄙视,他不能让女儿经历这些,所以不断追求功名利禄,企图成为第一名。
他自负的同时又兼具自卑,尽管被剧评人批评,他也坚持自我,从不动摇,相信自己是对的;同时,“越缺什么,就越炫耀什么”,巴纳姆从小缺爱,所以生性自卑,任何人不喜欢他,他都会非常敏感,所以他不欢迎岳父和剧评人。他已经风靡美国,却还不满足,继续开展巡回表演,想要所有人都喜欢他。
他太在意地位、名声,以及人们对他的看法,走上了追名逐利的不归路,忽略了家人,怠慢了同伴,伤害了珍妮。
同伴被巴纳姆拒之门外,心中愤懑不已;妻子受到冷落,决定离家出走;珍妮不被重视,选择了分道扬镳。
经受了这一系列过程,巴纳姆才终于明白,事业应当适可而止,朋友、家庭才是最珍贵的。
就像夏瑞蒂说的:你不需要让所有人都爱你。
他终于摆脱了名利的怪圈,见好就收,让卡莱尔当他的接班人,而自己需要做的,只有陪伴妻子、女儿。
巴纳姆小时候家里很穷,时常受到歧视,父亲也早早离世,所以才会如此爱慕虚荣。正如珍妮·林德说的,这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理解不了的。
夏瑞蒂则截然相反,父亲以为她会无法容忍过苦日子,早晚会离开巴纳姆,然而正是因为出身名门,享尽荣华富贵,她也就不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只是希望踏踏实实过日子。
穷游穷的活法,富有富的活法,对她而言,她可以当她的千金小姐,也可以和家人一起吃苦。可以绫罗绸缎,山珍海味,也可以荆钗布裙,粗茶淡饭。
在她看来,有相爱的丈夫、可爱的孩子、幸福的家庭,比物质生活更加重要:我不奢望得到别的,我只想要我爱的人。
一向在上流社会受到尊重的卡莱尔,不再稀罕这些他早已拥有的东西。所以,他摆脱束缚,解放自己,加入了马戏团。他虽然失去了身份,但得到了友谊、爱情、事业。
许多电影,只讲述主角如何追梦,却没有告诉观众友情、亲情同样重要。《马戏之王》中巴纳姆从开始的盲目追梦,到后来的关心朋友、家庭的转变,使得电影塑造了正确的三观,同时也让追梦这么老套的题材尽可能不落俗套。
这一点和《寻梦环游记》有点像。
其次,《马戏之王》对种族、身份、人性的探讨,升华了电影的主题。
查尔斯是个侏儒,巴纳姆给了他做将军的机会。
莱蒂其貌不扬,只有巴纳姆发现她美的一面,发现她精湛的歌喉。
安·惠勒受到人们鄙夷的目光,卡莱尔在短暂的狭隘之后,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和安·惠勒同舟共济,甚至可以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她。
W.D.惠勒因为肤色遭到歧视,唯有马戏团的同伴把他当做兄弟、亲人。
马戏团的所有人,在人们眼中都是另类、怪胎,但是巴纳姆和马戏团让他们的才能有了发挥的空间,让他们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相信自己是有价值的。
就像小时候的巴纳姆,你虽然失去了面包,但可能会得到善良的人送来的苹果。
同时,他们也都是弱势群体。他们的亲生父母都羞于面对他们,他们一辈子躲躲藏藏,是巴纳姆把他们从黑暗中拯救出来,给了他们第二个家庭。
他们互相理解,并肩作战,共同面对一切恶意、侮辱、伤害、歧视,永远自信、奋斗、坚强、勇敢。
正如剧评人所说:这是一场人性的狂欢。
本片的内地译名是《马戏之王》,港台译名是《大娱乐家》,巴纳姆说过:最高尚的艺术是给他人带来快乐。他不仅给观众带来了快乐,还给马戏团的同伴带来了快乐。
多年以来,休·杰克曼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快乐。因此,休·杰克曼戏里戏外都是马戏之王、大娱乐家。
首先,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不爱歌舞片”有了答案。我一直觉得歌舞片体现不了电影艺术,最重要的原因是电影“卖假”而歌舞“卖真”,非专业的一出来就会被看穿,无论怎么拍摄怎么剪辑都是没用的。所以在我看来本片完爆爱乐之城:演员唱不了跳不了的绝不勉强,全部由专业人员替嗓替身,本片最直接就是男女主天台那场跳舞戏,那种力量美感和冲击力太真实了,所以,你到不了那条线就别上了。
其次,歌舞打动人心的方式和电影还是很不同的,歌舞简单粗暴直接和灵魂对话,五分钟见效;电影细腻讲逻辑循序渐进,可以蔓延两小时。就算时长差不多,Jessie J我是歌手一场表演和皮克斯五分钟短片,分别品一品。所以,歌舞和电影调动人情绪的原理是不一样的,硬要把“不讲理”的歌舞弄成电影的形式,就好像边做爱边接受采访讲述为什么这么爽,这不扯蛋吗。。
回到这场秀,我第一次为没有逻辑点赞!每个需要逻辑需要细腻的转折点全部反高潮(具体总结看这篇豆评//m.douban.com/movie/review/9068421/)歌舞才不需要这些绊脚石,That's why it works. 歌舞只要给我们不断高潮和美的享受就好了,That's how it works.
那些给差评的,扪心自问一下,如果在国家大剧院看一场这个,你们会不会打十星。就是因为在电影院,以期待看电影的目光看了一场歌舞,才会不满意才会觉得没故事故事烂。fuck故事了,enjoy the SHOW!
《大娱乐家》(大陆译名:马戏之王)
这部电影有些特殊,我希望能更全面与客观地表达我的想法,所以我选择从故事线、原声带和整体三个角度来评分。首先,在这里【强烈推荐去电影院看这部电影】,你绝对不会后悔。
我期待了很久这部电影,因为当我看了预告后有属于我自己才懂的共鸣,电影展现给我的力量是很强大的,这大概也是当我听着里面的音乐时哭了的原因,但我不觉得羞愧。实际上,电影并没有达到我的预期,但好在原声带拯救了这部电影糟糕的故事线,外加上演员的惊艳演出和精彩剪辑,这些几乎可以让你忘却故事线,尽情享受在这场视听盛宴中。
首先我们来谈音乐。感觉用无数的赞美词都不能简单描述电影原声带的成功,每一首歌都是经过精心制作,并由演员们倾情演绎的。正如前面所说,这是一场视听盛宴,美奂绝伦,激情澎湃的鼓点会让你想在影厅里跟着跳舞,娓娓道来而舒缓的旋律又能震撼心灵到让人流泪,这大概是我继《爱乐之城》原声带后另一个大爱的电影原声带。这些音乐赋予了电影新的生命,让它更生动与感人。我现在想再去电影院看一遍电影,只为了音乐。
但为什么说电影故事线很糟糕?电影始终是围绕着休叔饰演的主角,若是电影内容的表达将平衡的天平向那些被人们所唾弃讥讽厌恶的群体倾倒一些,故事倒不会这样糟糕。我甚至可以用简短的几句话就能概括出电影的全部内容,以致于单调俗套的让人想翻个白眼(不希望被剧透的人请略过接下来这一段):
男主承诺女主要给她最好的生活,然而却只做着无聊的生活。不过一次发生在南中国海的事故让他所在公司破产,也就意味着他被辞退了。随后他想到了好点子,要开一个怪奇博物馆,并开始四处招揽演员办秀场。在尝试了成功之后,他被利益蒙蔽双眼抛弃了帮助他成功的那群真正好的人,去追求虚无的名利。然而就在自己的剧院被火烧了和妻子发现真相后幡然醒悟,并唱起了燃到炸的歌,去追回了妻子并东山再起,成就了我们现在看到的马戏团形式,随后选择传授衣钵回归家庭。
电影讲述的确实应该是这个人的事迹,可惜的是,让电影更饱满和丰富的理应是从他的视角去展现让弱势群体站上舞台的人性光辉,去展现在这个社会中需要受到认同和理解甚至赞赏的人,去展现那种对躲藏于平凡生活的反抗,励志与温情并不是只有几笔的描写就能表达的。到最后,在传统美式家庭观念下,电影进入了尾声,也只有音乐最值得回味。说的难听一点,这部电影是十几个MV加上一点镜头拼凑起来的歌舞大杂烩。
但是,还是很推荐看这部电影,精彩与惊艳始终是盖过糟糕的,这是这个圣诞节收到的第一份礼物,来自20世纪福克斯。
二刷马戏之王imax版,上午场只有四五个观众,没有一刷时的前排狂奔嚎叫儿童加后排谈笑风生合家欢,左侧爱聊天保洁阿姨加右侧手机瘾君子的密集打扰,太清爽了。
依然从第一分钟开始嗨,前三分之二泪点密集,停不下来,后三分之一稍弱,可能是为了上价值观。剧作看似简单,实际却细密周详,很多铺垫是以画面来完成的,让我联想到自己为小说插画时提炼内容和选择节点的方法,某种角度说有相似性,有跳跃感,但隐藏着轮廓,节奏处理相当高级,声画方面的讲究程度明显优于其他电影,在这几年的电影院经历中算是难以置信的体验。
比如开场热闹无比的马戏表演后,男主一个人站在黑暗中,这种指向寂灭的明悟是直击心灵的,比如童年时,男孩和女孩在旧屋里,斑斑驳驳的光影已经是一出热闹的马戏,比如男孩女孩离别,失手把布匹滑落,在脚下戏剧铺开的彩色道路,比如男孩在街头流浪,接过了一个畸零人的苹果。这样成长中蕴含的隐线,都是一笔带过,点到即止的,人生很漫长,与其把电影的时长浪费在看似有说服力的过程,不如蜻蜓点水。
比如削铅笔时,男主一眼望见对面的写字楼和墓地并置,同样整齐到毫无生气,比如男主说服拇指将军的嘴炮,其实是因为一脚踩到了玩具将军,洞悉了对方藏在心底的渴望,这样安排非常紧凑,看似不经意,轻舟已过万重山。
畸零人当然不可能都是身手灵活的舞蹈演员,这有点失去弱于常人的畸零本意,但人群和阶级的描绘还是提供了一些真实感,他们并不被认同为社会底层的一员,而是同时遭到贵族、中产和底层的歧视,在社会中没有归属感,几次爆发都极具催泪效果。
男主漫不经心的伤人之处,唯利是图和弄虚作假,都是同时被体察又同时被原谅的。影片结尾,马戏团的立意被拔高到了人性的狂欢,男主被升华成了畸零人的救世主,但当胡子女孩按着他肩膀时,却说出了这样的台词:我不管你是只为挣钱,还是压根就是个骗子,马戏团提供给了我们一个家(大意)。这种一厢情愿正是编剧的本意,电影赋予这个角色纯真的理想主义,朴实到需要藉他人之口来拔高,不是为了阐述现实中的马戏之王巴纳姆。
最遗憾的是翻译似乎逊色于预告片,比如女马戏演员和男二的初次见面,男二说他不会表演,电影把她的回答翻译成:这里每个人都会表演。显得冷漠和排外,仿佛下马威一样,但正确的翻译应该是:每个人都有一技之长。这句台词恰恰体现了她的自尊和敏感,包容和善良,错译是非常遗憾的。
女主有些敦厚,不怎么迷人,瑞典夜莺演唱时声色俱厉,知行合一,令人印象深刻,男一虽然有骗子属性,还是几乎被塑造成了天才和圣人,但夜莺歌喉响起时,和女马戏演员暗自确认心意、十指相扣的男二才是人生赢家。甚至那种阻力带来的酸楚滋味也最令恋爱中的人欲罢不能,炫目无比,从天而降,随时脱手,难以把握,高贵和低贱合二为一的吉普赛女郎,仿佛不属于人间的精灵啊,爱上女马戏演员是每个男孩的梦想。
剧本太不走心了,但很适合在电影院看。跟一眼就能看出业余的"爱乐之城"不同,完全是顶级的歌舞表演秀,原创歌曲首首好听。好莱坞办跨年春晚估计也就这样了吧23333~
再次见识到zac的歌唱实力 加入杂戏元素 心脏跳好快 开头结尾棒 中间剧情…emmm…电影院看歌剧类电影还是很值票价
银行不会抵押快乐,报纸从不书写艺术。嘲笑需要付费,欢笑永远价廉,马戏不需屋顶,爱情可以升空。无论你是满脸须发的灵魂歌者、手持盾矛的侏儒将军、两米高的爱尔兰巨人、五百磅重的超重肥男,是连体婴还是毛发人,当你挺直脊背唱起这就是我,那份骄傲就会从19世纪的帐篷里穿越,那歌声便会改写星河。
前二十分钟就决定五星,这才是真歌舞片,这种东西就是要换专业的来!前面两首歌就已经开始想流泪了。我给基友说,这故事不太行,莫名其妙毫无逻辑,基友说歌舞片不要看故事,你不能用电影的逻辑去要求它,问问自己爽不爽看得开不开心想不想一起跳就行了。一语惊醒梦中人!希望主题曲今年能拿奥斯卡。
多打一星 因为共鸣 当中听完歌剧被拒之门外然后走出来 this is me不禁泪奔 作为LGBTQ的empathy 音乐歌舞赞爆 每一段都超赞 角色众多 在时代广场AMC看到 同场有里面演出的一位小配角和他的朋友们 不断掌声 很热闹 看的很开心很感动 休叔唱歌跳舞都棒棒哒
跟大多歌曲服务于故事的歌舞片不一样,《大娱乐家》(马戏之王)的故事几乎成为接驳歌曲存在,身为传记片却丢掉了人物,像打开了一张精致的音乐贺卡,美丽却不生动。音乐实在太好听,丽贝卡弗格森惊为天人,暗恋蜘蛛侠那个又宅又酷的女孩赞达亚在这大放异彩,极有表现力,谁说她不好看我跟谁急 7.2
如同在电影院看了一场歌舞剧,连表演方式上都延续舞台剧的夸张,情节非常普通,但是歌舞场面非常非常燃。
不卑不亢,一场人性的狂欢。“最高尚的艺术是给他人带来快乐。” 2018真人版《欢乐好声音》。歌舞水平是高,但故事不行…
“遇见你以后,我的生活只剩下了友情、爱和我喜欢的工作“看到这里会心一笑,还有什么比这更好呢。
商业片拍成这样,几近完美了。反正我个人超爱这部电影。那感觉就像迷途了,几近崩溃了,看了本片之后,似乎得到了所谓的“夜空中最亮的星”的指引。看完之后有一种通体舒畅的感觉。我甚至打算以后每隔一段时间就重看一遍这部电影。对于我个人来说也许能起到提醒我防抑郁防狭隘防封闭防崩溃的作用。
两星半。不可否认,它的歌舞部分非常的出色,华丽又燃情,当然,几个演员唱跳俱佳的表演为电影增色不少。但这个故事实在是屎一样,主线剧情俗套单调,还拍得特别急促,很多东西都没站牢靠就进入了下一个阶段,有时候很随性的想讲到哪讲到哪,歌舞片那种断层感,它毫无保留的暴露了出来,特别不自然。
去年看《爱乐之城》,今年是《马戏之王》。或许真实故事里P.T.Barnum的创业史更加辛酸,之后的轶事/婚姻/政治更加有料--但纽约的寒冬有了大象,高矮胖瘦/种族肤色从马戏团最早开始得到尊重。很喜欢Paul Sparks先生演的那角色,“剧评人无法在剧院感到欢乐,谁才是骗子”--这句话同样送给影评人们。
LGBT不打五星对不起This is me
另一部《红磨坊》般燃的歌舞片!多种音乐风格混搭,狼叔表演依旧高水准,惊喜的是没有短板的配角们,尤其是三位女配角,其中丽贝卡部分,直接戳到了泪点,了解到不是原声,但拍摄时面对整个剧院的群众演员是真唱的,能够感受演员的情感。这是歌舞秀,而不是传记片,请尽情欣赏表演,不要太认真抠剧情。
简单粗暴,眼花缭乱,平平庸庸。主要是剧情太差了,能想到的内容都来了,转折之神奇基本都靠唱。唱着唱着就活明白了,好希望有这份无忧无虑。hugh和zac是唯二适合演歌舞片的演员了,只是老的老僵的僵。
歌挺好听,剧情就是《欢乐好声音》的变体了。真人传记电影居然也能拍得这么迪士尼动画感,男主跟瑞典夜莺眼神都快交配了你给我说男主完全没有出轨心……
音乐、美术、歌舞、调度、表演…都把爱乐之城秒成渣渣了。休叔是太美好的存在,全方位完美的绝世好男人;丽贝卡.弗格森,惊为天人,眉目气质都有葛丽泰.嘉宝的神韵。一曲《Never Enough》听得人眼含热泪,心潮激荡、澎湃不息。
歌舞部分相当突出,有几场挺燃的。狼叔魅力无限大,丽贝卡弗格森超美的
应该是拿得音乐剧剧本吧 几户抛弃电影叙事的节奏 歌舞也完全没有起到剧情推进的作用 Benj Pasek&Justin Paul的音乐真的很棒 但放在这样的背景下十分出戏 除去几个主要角色外 马戏团其他人物完全脸谱化 甚至有些都交代不清 不过几位女演员们都表现出彩 Rebecca Ferguson真正做到了惊艳 多一星给她
就是一个19世纪美国贾跃亭的故事:骗了所有人空手套白狼,号召每个人为他的马戏团梦想窒息,举债极速扩张,事业顶点抛下伙伴远赴欧洲。高水平舞美背后,主角的道德水准很让人质疑。全片塞满了急着打榜的口水歌,九成画面是CGI, 剧本也是MV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