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影视剧《征服》,堪称是公安纪实风格影视剧中的巅峰之作,里面反映的犯罪事实都是真实发生过的,剧中的刘华强,被孙红雷演绎的极具个人魅力。重情重义而且威猛勇敢!很少有人注意到刘华强其实是个心机男。
剧中的金宝和王大鹏,是刘华强从社会上雇的枪手!现实中确实存在过这俩人,金宝的原型叫陆金良,大鹏的原型叫王天鹏!俩人都是外地的,因为要在本地作案,认识韩跃平和胡大海的人太多,根本没法操作这个事情。
刘华强见到金宝,仔细打量一番,觉得还行。金宝又介绍了一个自己的哥们王大鹏来,金宝是保定人,大鹏是齐齐哈尔人。然后,刘华强上来就问:“你父母还在齐齐哈尔吗?”然后一人给他们一万块钱,怕他们私吞,于是让韩跃平和他们一起去邮局,把钱汇给他们的父母。很多人都看到这,都感觉刘华强好仗义,活还没干呢,就先给工钱。
其实这是对人极不信任的表现,问他父母还在齐齐哈尔吗,就是想知道他的家庭基本状况,不是真的关心他父母。让韩跃平跟他们一起去邮局给父母汇钱,就是想知道他们的家庭住址!让他们再没有回头路可走,只能跟着自己一条道走到黑,言外之意就是:“我落网了你们一个也跑不掉”。有些信息不方便明着问,但是可以通过一些手段获取!刘华强真的是个心机boy。
在历史上,一般见不得人的勾当,都是以江湖匪号称呼,比如“座山雕”。人都叫他崔三爷,其实他姓张,他不说,谁也不能问!因为毕竟家里都有老小,透露了,麻烦就大了。所以金宝和大鹏缺乏这种信息保护意识!导致最后想拔腿都难!
江湖很险恶,义气这种东西,只是人们一个美好的愿望罢了。别人一说,你听一下就好,千万别当真,尤其是喝完酒之后。
石兆棋本是主演被抢戏的孙红雷给干掉了。他演的警察太讨厌不近人情。而且不喜欢警察审犯人方法全是逼和骗出来的。刚开始就觉着江珊太想让刘华强离开显得过于紧张,闹半天最后全是她嫉妒导致的布下这个局。到最后强都不知道真相,虽然被强最后吸毒搞得形象不好但最后真希望借着人质强和梅离开生活。
孙红雷的演技就像本色出演一样,真心好看,没想到他是这么搞笑的人。
孙红雷救活了一部戏!
“当年听了他一句话:不气盛能叫年轻人吗,结果我蹲了五年牢,去年出来了竟然看到他在极限挑战上卖萌”
真好看!只有二十集,比现在动辄七八十级的电视剧强太多了。孙红雷演技真好,剧情也很合理,真实,不只是打打杀杀,不拘泥于惩恶扬善,还反映很多社会问题。刘华强的形象塑造的很成功,很立体。相比之下,那个驴脸局长徐国庆实在是太讨厌了,在他领导下,那些警察每次都是私闯民宅、非法拘禁和暴力执法,一个个都那么不可一世。刘华强心狠手辣,有点自私,他做的事情不能学,但他为人处世有一套原则,反侦察能力特别特别强。其实刘华强的势力并不强,他没有保护伞,只能冒着极大风险,以一己之力,跟整个公安系统对着干。之所以在黑道上混,就是因为从小总是被那些有权有钱的人欺负,这让他认为,没权没势的人要想不被欺负就得靠拳头和刀。换句话说,还是恶劣的社会环境诱使他走上犯罪道路。更可怕的是有背后各种保护伞的“孙小果”们。
今天和家人讨论了红雷哥,他的征服,征服了老一辈。重温一下,强哥好硬朗
“我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你们冤枉的还少吗”
孙红雷哪里不屌了
今天在电视上看了一眼,才想起当年的强哥,孙红雷的演技真的很棒。从征服到潜伏再到人间正道半路夫妻和好先生,每一个角色都很有魅力,这么好的演员为什么不演戏了而去参加综艺了呢?
哈哈,这个电视剧终于找到了!黑社会装逼范本!建议大家都学学什么才叫黑社会!
剧情略显无聊,电视本来是想歌功颂德,贬低恶势力的,但怎么总是充满了反讽警察的地方呢?恐吓民众、利用未成年破案、霸占私人财物,连胜谢谢都不给,还不如刘华强还给人点钱呢。真是又捧红了一个反派
最爱的电视剧,看了无数次,里面的刘华强真大哥呀,“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哈哈哈,太多台词非常喜欢,
我叫刘华强,告诉你们吴天儿,瓜子二手车直卖网,没有中间商赚差价,车主多卖钱买家少花钱,敢去人人车,剁了你们
给我最深印象是孙红雷演示的刘华强,够狠,够酷,把反派角色演绎的淋淋尽致。
卧槽太好看了简直强哥被抓的时候劳资心都碎了
孙红雷演地下党,死了我不难过;演匪,死了我伤心。要是一心一意演匪该多好。
重温,可能是国产涉黑题材电视剧的里程碑了。再看其实看出,刘华强之所以当黑社会老大,报复杀人,是暴力反抗社会权威,从单位分房子被欺负到弟弟开托运站被欺负,各种被有权有关系的人欺负,想要获得自己的权益,只能强硬……这个意义上讲,可以说是很厉害了……
孙红雷的演技就像本色出演一样,没想到他是这么搞笑的人。
算是早期国产警匪类型剧的代表作品,也是高群书的成名作。孙红雷在这部电视剧中塑造的黑老大刘华强绝对是他演员生涯最重要的一个角色:不仅让他一夜成名,更留下了一个在中国同类题材剧领域几乎难以超越的黑老大形象。这么多年之后当谈起孙红雷,恐怕绝大多数人第一时刻想到的还是他塑造的那个刘华强。
父亲最爱看的。看过之后让我记住了两个人“孙红雷”和“高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