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与《简·爱》,同是创作于十九世纪英国工业革命完成后,维多利亚女王执政期,此时英国经济、文化空前繁荣。《苔丝》的创作者是托马斯·哈代(男),《简·爱》则是夏洛蒂·勃朗特(女),这两位作家都可以算是女性主义的写作者,因为都把细腻的笔触对准了女性,字里行间都是对女性的尊重。
哈代对于男权社会对女性的麻痹、压制、摧残有更深的体会,他笔下的女主苔丝是美丽的、天真的、纯洁的,是男人心目中理想少女的形象,但是最终的结局却是被施以绞刑。而勃朗特笔下的简爱并没有美丽的外貌,但是却有一颗坚强、自尊、绝不妥协的心,她勇敢地追求爱情,最后如愿以偿,这也许是同为女人的勃朗特心目中理想的女性形象。
苔丝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父亲是一个嗜酒的流动小商贩,因为偶然得知自己可能是一个曾经显赫现已没落的贵族的后代而喜不自胜,苔丝的母亲更因此动了让自己美丽的女儿攀亲结贵的心思,这样的痴心妄想也许是导致苔丝悲剧的第一重原因。
17岁的苔丝穿着白裙在五月的草地上翩然起舞,她拥有美丽的容貌,却没有一颗勇敢的心让她在面对心动的舞伴邀约时坦然地走上前去,从而错失了爱情降临的第一次机会。到最后杀人逃亡的结局时,苔丝回首往事对爱人更是命运发出诘问:“如果我们那一天一起跳舞了,现在该有多幸福?”是的,如果苔丝从一开始就坚定地遵从于自己的内心,勇敢表达自己的欲望,在男主向众人发出邀请时主动走上前去,一切都可能变得不同。命运的快车就在你一忽儿的胆怯、犹疑当中就驶向了截然不同的分叉路口。
她不懂得自己作为一个人的价值,也不懂得尊重自己作为一个女人的欲望,因为身旁不可能找到这样的榜样。她的父母只巴望着这份“价值”能够攀上贵亲戚然后带领他们脱离苦海,在这样的父母养育下的苔丝,内心深处对自己的女性身份是迷惑的,所以当她后来被冒牌的贵族“表哥”诱奸之后,只能黯然回家对母亲发出痛苦的埋怨:“我什么都不懂,你什么都没告诉我!”
很难说,母亲对苔丝性启蒙的疏忽到底是出于保护还是一种无意识地献祭,因为在数千年来的男权社会下,纯洁的处女从来都是献祭给神或权威最好的祭品,从而获得神或统治者的庇护。男权意识对女性的荼毒通过母爱的传承进行得最为深刻和悄然。
从这个角度来看,即便到了今天的中国,这样的母亲不是大量存在吗?母亲的无意识中可能都存在这样一个幻想:无论身体还是精神都如孩童般天真无邪的女儿才是最有价值的珍宝,才会获得神的青睐,才会获得命运之神的眷顾。而现实却是,像苔丝这样美丽的大孩子,最终要靠险恶、卑鄙、虚伪如那位强奸犯表哥一样的人,教会保护自己的第一课!
简爱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早逝,被寄养在舅父家,舅父去世以后,简爱过了十年备受舅母歧视和虐待的生活。也许正是因为早年的不幸,倔强的简爱从小就具有反抗意识,她很明白舅母对自己的不公与迫害,甚至宁愿被送进孤儿院也要与之对抗,简爱这种绝不妥协的性格虽然让她成年之前吃尽了苦头,但她也因此逐渐走上了主宰自己命运的道路。
《简爱》算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夏洛蒂·勃朗特5岁时,母亲便患癌症去世。父亲收入很少,全家生活既艰苦又凄凉,好在父亲是剑桥圣约翰学院的毕业生,学识渊博,他常常教子女读书,指导他们看书报杂志,还给他们讲故事。这是自母亲去世后孩子们所能得到的唯一的乐趣,同时也给夏洛蒂以及两个妹妹(英国文学勃朗特三姐妹)带来最初的影响,使她们从小就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正是因为父母尤其是学识渊博的父亲对勃朗特最初的爱和影响,以及她在不断的阅读中汲取营养,才使她在面对压迫时拥有勇气去反抗。她出版《简爱》时 31岁,正是一个女人身体和思想都成熟而饱满的时刻,她笔下的简爱才会在面对爱情时说出如此动人而有力的话语:
“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能够容忍别人把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不是想错了吗?——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苔丝面对爱情朝自己伸手时甚至不敢走上前去,后来她在新婚之夜对深爱的丈夫坦白之时,能够不计较她贫贱出身的丈夫却不能不计较她的“失身”,弃她而去远走他乡,她也只能企求地说:“我能给你写信吗?不能吗?那我等着你回来找我。”她再一次什么也做不了,黯然回到母亲身边。她说不出苔丝那样掷地有声的爱情宣言,因为“失身”的罪过无论从宗教还是世俗伦理、社会舆论都是不可饶恕的“罪孽”,苔丝第一次没有底气主动走向爱情,后来也没有足够的意识保护自己远离“诱奸”,此时也没有勇气拒绝爱情的离弃,只能卑微地企求爱情!
一个女孩内心的底气从何而来?可能从父母广阔的眼界和胸怀中来,也可能从广泛而深刻的阅读和思考中来,从不屈不挠的自我争取、自我奋斗中来,更可能从整个社会对她的尊重而来。只是最后一条却最难实现。
苔丝被诱奸后曾生下一个孩子,但孩子早夭,牧师不肯为这个来路不明的孩子举行葬礼,苔丝说得最“叛逆”的一段话是为了这个不幸的婴儿:“他还只是一个初生的生命,他什么事都没有做过,他没有犯过任何罪恶,如果上帝不要他,那我也不要这样的上帝!”这一刻,苔丝的主体意识才开始苏醒,人性的光辉才开始闪耀。
可惜,在面对挚爱之人的质疑和背弃的时候,苔丝没有简爱内心的底气。简爱在婚礼时得知丈夫罗切斯特还另有“妻子”,他解释了“疯妻”的来由:罗切斯特曾经迷恋于她的美貌把她娶回家,但是她和她的家族都隐瞒了祖传的疯病,当他发现她有疯病以后就把她关起来,养着她但是疏远她。很难去责备罗切斯特的做法,而且简爱仍深爱着他,但是简爱还是选择了离开。
简爱不能抛弃内心的原则,即使曾经饱尝艰辛如今幸福生活就在眼前,即使失去挚爱就会失魂落魄,简爱也不能不顾一直被关起来的那个“疯女人”的存在,自私的选择幸福!对于那个“疯女人”来说,简爱是唯一把她当成了一个“人”来对待,来尊重的。最终,简爱能和罗切斯特在一起还在于这个疯女人一把火把自己烧死了,这到底是发疯而为还是自我了断成全简爱?不得而知。
最后,也就不难理解,同样是面临诱惑,简爱可以尊从内心对爱情的向往而拒绝牧师表哥的求婚所带来的安稳生活,而苔丝却不能在父亲去世、母亲与弟妹居无定所时拒绝奸污自己的“表哥”的纠缠,麻木而绝望地变成他的禁脔。
直到离弃她的丈夫悔悟后回来找她,苔丝做出了最后的反抗和救赎。她杀死了侵犯自己的“表哥”,拼命去追正暗自神伤准备离开的丈夫,她大声地告诉他自己杀死了那个奸污自己的人,并和他一起逃跑。其实她并不是真的想逃跑,她只是为自己争取最后的几日光阴与最爱的人在一起。此时,他不再介意她的“失身”,她也“摆脱”了曾经的噩梦,她终于获得了自由和爱情,尽管这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最后,在太阳升起的巨石阵中,苔丝万分不舍但是却内心平静地迎来了抓捕她的人,最终被施以绞刑。
我为苔丝一生的悲剧感到痛心的同时,又为她最后的反抗与救赎感到震撼和欣慰;我为简爱自始至终的自尊与反抗感到钦佩的同时,又为她从小所经受的那些磨难感到怜惜。女性的成长之路充满磨难、诱惑、危险,中国有句老话“红颜自古多薄命”,这是因为在男权意识形态下,“美丽”已经异化成为财富、权势的等价交换物,“美丽”这个词也许从来就是被定义的。如果没有对之深刻的反思与觉醒,就会被它奴役与控制。
最后,我想说:女性主义的全面苏醒,意味着强弱不再对立,自我不再分裂,性别不再歧视,阶级不再隔离,生命得到真正的理解和尊重。如此才能有望整个世界真正的革新和进步,它需要所有人的努力,无论男人还是女人。
文/罗小可
知乎上曾有个帖子问:身为一个穷人家美貌的女子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网友匿名回答的答案简直说尽了穷人家美貌女子所有的心酸。
无论她们是秦淮河畔的玉墨们,还是关中平原的田小娥们。这世间,美貌对于女人有的时候是命运慷慨的馈赠,有的时候却是坠入万丈深渊的原罪。
在某个盛夏之夜重温英国作家哈代的经典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无限感慨着一个女人的命运,一个美人的命运,一个不是贵族女儿的命运。
天真的花季少女,遭遇命运致命一击
都说,在错误的时间遇到错误的人是一场灾难,可你却无法及时修正和弥补。
如果不是出生在那个贫穷的家庭,如果不是作为家里的大女儿,如果不是父亲相信牧师那句醉酒没落贵族的戏言,相信苔丝可能不会感叹人生若只初相见了。
或许,她依然可以在那片绿意盎然的草坪上翩翩起舞,任五月节的白裙飘飘,任欢声笑语回荡在耳畔。
或许,她可以在第一次与安吉尔相遇时就遇到真爱,可以去憧憬着生活那些美好的模样。
可是,人生从来就没有如果,只有结果。
贫穷总是会扭曲着人的灵魂,释放出数不清的罪恶。倔强又敏感的她只能在家庭的压迫下去有钱的德伯家族亲戚家去工作来赚钱养家。
悲剧不知不觉地才刚刚开始着,而这个善良美丽的姑娘却浑然不知。
道貌岸然的堂哥埃里克偷偷觊觎着苔丝的美貌,利用千方百计去利诱她,最后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施了暴行。
遇到命中真爱,却因信仰产生隔阂
天真的苔丝抱着绝望的心情回到了家里,却不曾被父母接受和理解,最后生下一个无辜的孩子,眼睁睁地看着他在疾病中夭折离世。
或许,她以为远走他乡就可以重新开始,可以看远离那个是非之所伤心故地。可是当再次与安吉尔的相遇时,仿佛开始有了重生的希望。
这个像天使一样降临在人间的男人,何尝不是暗含着原著作者的隐喻呢?单纯,善良,帅气,也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纯洁无暇的苔丝。
不得不承认,BBC新版本的小雀斑诠释得这个角色的确有一种难以描述的阴郁气质美感。可短暂的幸福和欢愉后,却如狂风骤雨般猝不及防。
真相终于在新婚之夜坦白,信仰却让彼此的真爱灰飞烟灭。
原本以为坦白可以换来对方的理解,坦白可以得到爱人应有的原谅,却在无形之中又一次将她推入了万劫不复之地。
经历坎坷曲折,最后悲剧收尾
安吉尔无法接受这样复杂经历的苔丝,他心中那个美好的她瞬间倒塌,于是只身一人远遁巴西去逃避,留下可怜的苔丝一人苦苦支撑和等待着。
如果她能够不那么自卑和倔强,或许在结婚周年纪念日的现场就会上前请求安吉尔父母的帮助;
如果她能够放下心中的罪恶感,去写信给安吉尔,或许还有一线挽回的希望。
可是,正是自己这样的性格使然,被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观束缚着,被周围的世俗嫌弃着,她不知道人生其实还有其他的路是可以选择的。
于是在最艰难的时刻,那个恶魔埃里克再次出现,彻底将苔丝行尸走肉般的生活打乱。为了家人的衣食无忧,万念俱灰的苔丝不得不接受了埃里克的条件。
当收到匿名信幡然醒悟的安吉尔再次去寻找苔丝时,他一定是深爱她的。可是她憎恶所有的原罪都是身边那个恶魔时,一切都来得太晚了。
最后,她毅然举起手里的餐刀,一把了结了恶魔的生命,也了结了悲剧荒唐的命运。苔丝平静地走向绞刑架,安吉尔满脸泪水痛苦不已。
全剧所有暗涌的矛盾在这里推向高峰,观众心中的悲伤也在此刻达到了极致。但苔丝终究是解脱了,纯洁的灵魂得到了久违的呐喊!
多年来,再次重温这样的经典时,心中依然交织着万千的情绪。仿佛看到了无数人性中的善与恶,更窥视到了一个美貌天真的女子最后的挣扎。
或许,美丽不是原罪,黑暗的人性才是那个始作俑者。无论这伤害是来自原生家庭的悲哀,还是整个社会世俗的偏见。
希望每一个女子都得到命运的善待,遇到合适的爱情,少一些试探和磨练,多一些真诚和善意。
唯愿世间从此再无苔丝。
作者:罗小可,一个嫁到台湾的庶人妈妈,写关于台湾的一切,执迷于欧美剧影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BBC出品 质量有保障
我就说这俊俏的Angel像谁呢,嘿,陈坤~
每次看《苔丝》都活活气到不行。所有人物都叫你爱不起来,也恨不下去。自始至终一个“坏蛋”也没有,总都是些有弱点、有苦衷、有光面、有暗面、矛盾又统一、蒙昧无明的“人”而已,而后是一波又一迭套进下行螺旋,惨到没有下限、没有止尽的“人祸”。苔丝恐怕是文学史上我最讨厌的女性角色之一。
我已经尽力了,但是始终不喜欢Tess。她的悲剧大部分就是因为她自己、还有她爸妈很蠢。她最后要杀也不是杀Alec(整个片子里也就他还算个明白人),要杀也是杀她爸妈。还有最后杀了Alec之后问Angel是不是可以原谅她了…… Tess是个奇人,人生所有大抉择都选了最蠢的那个。牛!
嘿,他教Tess如何吹口哨,我竟也学会了
最后Angel仍有一双手救赎他,Tess依旧一个人走。男人成不了天使,女人还在成为Tess."If we had danced that day, how happy we might have be. "雀斑ER好像托妞!抱她过河,与她共舞,Angel indeed.
悲剧在于他爱的没你勇敢。
她带着对他全部的爱,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终于逃脱了岁月给她全部的忧愁。也曾想起那初遇的初夏午后,她白衣起舞,他隔岸微笑,年轻的芳心大动,明媚了艳阳。如果那时候,我曾和你跳舞,我们就会永远永远地在一起了。
躲过了卷福躲过了抖森就是没躲过小雀斑。
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觉得ALEC也不错么?虽然很混蛋但这个男人身上也有优点啊好么。倒是ANGEL我基本就是爱不起来,这个爱膜胜过爱人的家伙。看完这片儿森森觉得,妞儿们一定不要跟现任提起自己的过去,这点上苔丝的娘是对的。一个男人就是看上去再好,也跟其他男人一样。不提过去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他的爱,单纯而又单薄
这故事真是个悲剧啊。为什么我觉得这亚雷没那么坏啊,而且真的好帅啊只是desire太强烈了,比直男癌安吉尔好多了。苔丝如此坚强美丽的姑娘让人心疼。
男孩们啊、当你们懂得什么是爱如何去爱的时候、那个曾经被你们伤害过的姑娘已经不再是当初你们爱上的姑娘了、也许她还爱着你等着你、可是时间不会等待、命运也不会给你第二次机会
因为爱而毁灭。我爱这里面深深浅浅又清新的绿,只是铺陈在这样一个令人心痛的故事上,更加使人黯然。
演員長得很好,化妝也很棒,不像某些女演員不管演什麽角色都要貼上兩三層假睫毛。結尾的部分太潦草了。而Angel是不是太瘦弱了點?明顯是個不干農活的巴宝莉男模之流的。
我爱你,坚贞不渝,甚至为了爱你把刀伸向了另一个人,只可惜,你爱我不如我爱你那样的勇敢,那样的坚定
情节微慢啊微慢,女主所托非人啊,第三集的编剧明显偏向Alec让我觉得女主不嫁给他真是瞎了眼
喜欢Alec多过Angle。至少他从未掩饰自己的欲望,他也从未放弃过对爱人的追求。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高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其实不是的,悲惨的人生只是因为不够狠。
If we had danced that day, how happy we might have 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