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天花板的风扇叶,总会浮想联翩。旋转如此之快,扇叶如此之锋利,如果把头伸过去,一定会脑浆飞溅。
《鹿皮》里有个非常牛哄哄的武器:天花板悬挂中的风扇。风扇出自哪个厂家,我们不得而知。我们知道的是,它被一个大叔拆下来,然后经过一番的摩擦摩擦再摩擦,就成为了一把所向披靡的快刀。
我顿时想起了我家那把菜刀,名厂出货,但要是砍个西瓜,还真不一定干净利落的一切两半。
这个风扇快刀就做到了。大叔看到被切成两半的西瓜,简直是两眼冒精光。我也不禁感叹:好快的刀!天下无双的刀法,不可思议的刀法,傅红雪那把刀在它面前就是渣渣!
大叔就是用这把快刀砍翻了无数的路人。而让他走向犯罪道路的仅仅是因为他被鹿皮夹克给蛊惑了。匪夷所思的恋物情结让大叔的头脑越发的不清醒,终于他做出了一个决定:一定要让自己成为世界上唯一穿夹克的男人。
这是他的梦想,是他的目标,是他存在的意义。于是,这才出现了震惊海内外的“风扇叶无差别杀人事件”!
看昆汀·杜皮约的电影,你要有心理准备。就像在这部《鹿皮》里,不谈什么秩序,也不玩什么心机,就是一个字:干。没有法律机制,没有儿女情长,人物也没有名字,至于背景什么的通通模糊掉。
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陌生凶残冰冷的荒原。前一天还和你斤斤计较住房费的打工仔,第二天就自杀了;几次给关键镜头的女邻居,以为之后会大展神威,结果猝不及防就领了便当。
人生就是这么奇妙,总是无时无刻给你惊喜。杜皮约就是一反常规,试图构建一个无理由的空间,一切都是无理由的。不给你废话,不给你遐想的余地,直接让你看到行动。
除了荒诞的无理由,我觉得电影最有趣的就是加入了迷影元素,大叔以拍电影的名义,来完成自己的梦想,甚至还唬住了偶遇的女剪辑师。
这位剪辑师还做着酒吧服务生的工作,她在大叔的蛊惑下心甘情愿给大叔“电影经费”,最有意思的是,剪辑师还觉得大叔拍的实在是太棒,最终女剪辑师情不能自己,凭着一颗爱电影的红心,勇敢上位,摇身一变为制片人,投资大叔的电影。
当然我们也很困惑,当剪辑师看到大叔各种杀人的场面时,是否看出这一切其实都是真的,而不是演戏。但是导演不给你答案,这不重要。她的想法,思维,动机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对电影的爱。
(好吧,写到这我都笑了。)
反正干就完了!拍就完了!
于是为了鼓励大叔,她给大叔买了鹿皮裤,鹿皮手套,加上大叔之前拥有的鹿皮帽子和夹克。大叔成了不折不扣的鹿皮达人。
说真的,我都替大叔开心。毕竟百分之百是鹿皮啊,一身鹿皮那得多飒!于是这两人莫名其妙的把车开到了荒野,一群鹿看着他们。大叔开心的不能自己,张开双手拥抱自然。
有时候,我也会恍惚,看着大叔的造型,莫名想起意大利的西部片,如果大叔腰挎一把19世纪的火枪,那得多潇洒。
终于到了该剧的高光时刻,一颗子弹“嗖”的一下穿过了大叔额头,这一切全都被剪辑师拍下来。
剪辑师的举动仍然是让人迷惑的,她跑过去,脱掉他的鹿皮夹克继续拍。这让我想起了《筋疲力尽》的经典结尾:珍茜宝看到男友死去,冲着镜头做了一个用手划过嘴唇的动作。
悲伤不存在的,有的只是动作。剪辑师和大叔构成了一个诡谲的迷惑行为大赏。
我一直觉得这个结尾很有意思,你可以说这一切都是在解构,只是在拍电影而已。同时我也想到一点:大叔最后穿上了全套鹿皮,那么某种意义讲,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变鹿人”。
之后他在荒野欢笑的时候,正巧被猎人给安排了,这一切像极了日常的狩猎。大叔就像是一头野兽,在最癫狂的时候,被屠杀了。最后还被剪辑师给“剥皮了”。
杜皮约给我们呈现了一个理性,荒诞,偏执,冰冷,苍白和杀戮的动物世界。毫无秩序,情感匮乏,思维诡异。
大叔消费了鹿皮,随后他变成了鹿,被猎人消费。而以上种种,又成了剪辑师的素材,又被她消费。
然而呢,杜皮约把这些拍成了电影。这部电影最终被我们消费。
当我洋洋洒洒的写下这篇垃圾文字时,也被正在看的你们消费了,还真是抱歉了。
这就是一个消费主义的时代。大家互相消费,乐此不彼,也实在是可笑至极。
题外话:
你想做个变鹿人,还是猎鹿人呢?
一个在幻想中永生,一个在虚无中死亡。
想想真有意思。
当杜雅尔丹饰演的主人公George拿到客房钥匙——一只狐狸爪子时,《鹿皮》看似仍然保持着昆汀·杜皮约“摧毁一切”的荒诞风格,作为观看者,我们期待着它通往一个不同寻常的空间:或如同《真实》中混乱的梦境,或是《错》中下着大雨的办公室,再或者一只橡皮轮胎从里面猛冲出来,将这个可笑的人轧得粉碎.....
然而事实上,我们错了,伴随着艰难的“开锁”而来的,是一个普通的木制房间:只有镜子,床,台灯,以及头顶的吊扇......观看者的失望暗示着,《鹿皮》绝非某种“无理由”的纯粹快乐,在荒诞动机维持的表象之下,某种确定,严肃的内核正在形成——至少对于导演而言,是更为严肃的自我剖析。
《鹿皮》围绕着两个毫不相干的符号展开:鹿皮大衣与手持摄影机,在George买下皮衣时,卖者将这台摄影机赠送给了他,这两种毫不相干的符号被赋予了某种关联,换句话说,我们可以将这两个单独的符号看作两种符号系统:时尚系统与影像系统,它们拥有着共同的接受器官——眼睛(视觉)。视觉是一种霸权性质的驱力,在他者的凝视之下,欲望随之构成,当George站在镜前,他获得了一种全新的自我认同方式——将自身置于他者的位置,然后再从镜子返回自身。
正如同道连格雷或纳西索斯第一次在画像(湖水)中看到自己的面孔,所有的自恋都可以被视为对他者的欲望;既然《鹿皮》仍然是一部荒诞剧,那么我们就暂且不去对他的衣品与审美指指点点,总之,对于George而言,他首先发现的,或者说偶然闯入其中的,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影像,随后,他从这影像中认出了自己......
而这正是如今,作为产业的时尚乃至于整个广告行业想要贩卖给我们的,它鼓励我们从眩目的“镜中影像”中认出自己,认出这种独一无二性,以此掩盖其围绕范式大量复制,工业化生产这一事实,可替换的伪“个性”成为了社会规训的一部分:我们被要求“成为自己”,年轻人被要求“保持活力”,但在时尚的符码系统中,“自我”正在不停地消失,我们越来越像一个不存在的抽象之人。
这颇为类似《鹿皮》的另一个符号:摄影机,越来越便捷的摄影机使每个人都无限接近“作者”,它对应了当代的“木乃伊情结”,巴赞用“木乃伊”比喻影像对现实最大程度上的保存,而这里,这句木乃伊首要的特性却是虚拟,通过对影像逐渐“实时”化的扫描,识别,编辑使得这具身体失去强度,加速其腐烂的进程。
而George选择的做法是:摧毁时尚的可重复性,也就是通过对幻觉文本反讽地确信,令其“自行”说出矛盾所在。对于鹿皮大衣的Fever意味着沉迷于过时的时尚符号,被迷恋的影像同样也是画质堪忧的过时DV,不再承担时尚符号的“垃圾”和布满马赛克,噪点的“贫瘠”影像终究会再次震惊地闯入媒介的幻象之中。
George最终“选择”了摧毁这种可重复性,也选择了为完成“电影”大开杀戒,而不是“被暗示”如此,我们不妨回忆鹿皮大衣在房间里“暗示”George之时,一个景深镜头将两“人”并置,在摄影机上下运动所带来的构图位置以及对焦的变化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正/反打镜头,当“鹿皮”说话时,前景的George面部成为虚影,但依旧可以看到他的面部运动,如果杜皮约真的希望“鹿皮”成为一个角色,那么就会使用画外音,而如果他希望让观众意识到这种虚拟性,那么在鹿皮“说话”之时,镜头将会突然摇到(或切到)George的脸。
《鹿皮》的荒诞并不仅仅来自于银幕上的反常内容,而是来自于观看者发现自己的认知被卡在和这个滑稽的人物相似的中间地带,而剧情按照“我知道了,但.....”的前提有条不紊地运行着。鹿皮什么都不是,充其量是一个失去“遮挡身份”功能的面具,这种面具能够遮挡的只能是来自于超我的道德律令;影片大体可以被分成两个相同的结构,颇为类似戏剧或影片的“彩排”与“演出”:第一部分,George听从了鹿皮大衣的“命令”,以拍电影为名抢走群演的皮衣,而第二部分中,命令来自于女酒保,也就是所谓的“剪辑师”的怂恿——“拍摄更多的镜头”,从而大开杀戒;在鹿皮或女主角的遮蔽之下,他反“主”为“客”,对于影像的认同则为淫秽的终极幻想提供了一个可供窥视的平台,或者说是一纸空文却相当实用的保证——快去做吧,因为是我命令你去做的,所以你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但《鹿皮》依然是自恋的,就在影片结尾,George被射杀的那一刻之后起始,昆汀·杜皮约恰到好处地终结了他的自我剖析,并陷入真正意义上的自恋之中,因此,导演反而完美地以实践的方式展现了“我知道了,但.....”在律令面前的终极对抗:生命的终结不代表自恋情结的终点,以殉道者的形式接受惩罚永远是诱人的,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敌对者实际上无法被战胜——无论是残忍的新民族主义者,还是激进的原教旨宗教徒,作为“殉道者”死亡成为了论证其自身意识形态合法性的最后一环,对于杜皮约而言,在影片结尾,演职员表之后的“彩蛋”中,他的面孔再一次出现于电视屏幕,作为一种偶像崇拜化了的荒诞,而谎言在史诗的加持下,也将成为真理。
凡是名叫“昆汀”的导演,拍出的作品都能给观众带来意想不到的快感与享受,美国的昆汀自然不在话下,而这位来自法国的昆汀导演虽是后起之辈,功力却不可小觑。早期化身Mr.Oizo玩实验电子乐,之后转投电影创作,先后拍摄出多部法式怪诞喜剧,从《牛排》到《超能轮胎杀人事件》再到《真实》,一路赢得不少法国本土观众青睐,也是《电影手册》一直推崇的新锐导演。继去年的疯狂侦探破案题材《在警局》后,昆汀·杜皮约今年这部新作同样没令人失望,为戛纳电影节“导演双周”单元的开幕片。 一如既往地,昆汀也继续采用短小精悍的篇幅来放肆抒写令人摸不着头脑的怪诞暴力与荒诞喜剧。更意外地,这算得上是他初次向美国昆汀导演致敬的作品,影片里提及《低俗小说》的剪辑技术是令其成功的重要因素,而这部新作同样在天马行空的情节里娓娓道出电影拍摄的艰辛。一部成功的影片需要有充足的资金做后盾,否则只能像剧中男主角那样用简陋的手提DV来拍摄,难以拍出像样的感觉;其次则需要一位有经验的剪辑师,凭借剪辑师的魔术手,可以从海量的拍摄素材里剪出导演的构想及影片主题;最后还必须要有合格的制片人,有他才能控制好电影成本,让资金用到实处而不是浪费在别的地方。当然,最关键是要有创作想象力,野性大胆的表达方式,才能拍摄出令人惊喜的作品!影片透过男女主角两人在局促的成本下,联手炮制出一部差强人意的作品,算是昆汀导演对自己独立创作拍摄的一种自嘲和勉励。 除了这个涉及电影行业的话题,导演这次有意探讨了孤独感这个主题。孤身一人上路、对着鹿皮外套对话的男导演,在没有顾客的酒吧里苦干、几乎埋没才华的女服务生,两个孤独的灵魂在这种王家卫式的人物刻画下,碰撞出意想不到的喜剧火花,而牵连两人关系质变的则是影片的核心:鹿皮外套。这种极端恋物的情绪,包括男主角想方设法搜集所有人的外套,导致最后被外套控制精神去杀人,却又摇身一变染上复古的邪典意味,跟英国导演Peter Strickland的那部仿铅黄片《鬼影霓裳》有惊人的共通之处。 然而,昆汀·杜皮约的作者风格依然是独此一家,含混不清的符号意象,毫无套路痕迹的喜剧交杂暴力刻画,叙事逻辑偶尔缺失的情节,以及人物过于跳跃的情绪变化,统统给给观众带来突如其来的荒诞幽默感,尤其是那个戛然而止的结尾,更给人一种意犹未尽的怪异滋味。
电影结尾,片名标题(LE DAIM)出现后,又放了一段男主用DV拍摄的影像。影像中,一群鹿小跑着,自由地徜徉在山间。镜头之后切向自己,他像一个孩子般指着远方的鹿,眼里充满了纯真,温柔,向往。
他以为,当自己披上鹿皮时,应该就能像它们一样自由了吧。
一步一步,他终于用鹿皮将自己全副武装。夹克,皮靴,帽子,长裤,手套。毫无缝隙。此刻,他认为自己终于完全蜕变成了一头鹿,一头自由的鹿,兴奋地在山间奔跑着。而等待他的,却是一把猎枪。
鹿死了,鹿皮还在。女剪辑师从死人身上扒下鹿皮,穿上它,自由得以延续。此刻,时光仿佛再现。男主也曾相似地,从一个死人身上,扒下鹿皮帽子。这个前台是怎么死的?自杀。用的什么工具?猎枪。对,同样死于猎枪。只是自己将猎枪举起。
自由啊。呵。环顾着周遭,看着微小的自己,前台被自由与现实撕扯着,或许表面毫无波澜,但内心已耗尽力气。他可能觉得,或许没有完全变成鹿的那一天了吧,他累了,用猎枪结束一切。
太多人披着外套,如一个牢笼。这外套,特么的这外套,要如何处置才能一泄心中的怒火?当然是扔进马桶,扔进那承载排泄物的地方。扔进去,蹂躏它,再用脚狠狠地踏上几脚。然而,就连能接受排泄物的马桶,也不愿接受这外套。
西装革履,奥迪车,高信用卡额度,或许是个体面的现代人吧。体面,却穿着外套。他厌倦了,受够了,放弃了。扔掉外套,扔掉妻子,扔掉手机,踏上追寻鹿皮的征途,在所不辞。为此,他可以撒谎,可以控制,可以偷盗,可以杀戮。他只是想扒掉世界上所有人的外套,那恶心的外套。他想成为唯一穿外套的人。
关于这鹿皮外套,卖它的老人说:“这个外套我穿过一年,然后时代变了,我就收起来了。这是独一无二的意大利真品。标签被我去了,穿着痒。”
功夫不负有心人,办法总比困难多。钱算什么,只要你坚持,上帝都会派人来帮你。派个同病相怜的女孩,在你的控制下,给你钱。她没钱了?小事。上帝派来她爹。肉铺卖了帮你圆梦。
男主疯了么?疯了。
越界了么?越了。
得到报应了么?得到了。
利用女主想成为剪辑师的欲望操控她,女主就用你想要鹿皮的欲望操控你。
飞出去的板砖,回旋而来的子弹。
我此时有点看不清,这鹿皮,本是纯净的天使,却如魔鬼般将男主拖向深渊。难道追求鹿皮错了么?
当然没错。
将男主拖进深渊的,该被冠上恶魔字眼的,不是鹿皮,而是这个充斥着外套的世界。穿着外套久了,人性扭曲了,即便是追鹿人的内心,也会种下恶魔的种子。
被扒掉外套的人们,却急切地想把外套要回来。马桶都不能接受的东西,在他们那儿是必需品。
电影里有不穿外套的人么?
或许是那个妓女吧。
她不避讳自己的职业,在得知男主是导演后主动提出参演小电影。也难怪,女主说:“我和她不是朋友,但我喜欢她。”
影片开头,三个年轻人把外套丢进后备箱,许誓:“我不会穿外套了,这辈子都不会。”
如果年轻时脱下外套,少被折磨,追鹿人的内心或许就不会被种下恶魔的种子了吧。
对了,如果还能在脱外套的过程中,带着如影片的幽默与调侃精神,或许就可以真正的举重若轻。
愿他在那个世界如鹿般自由。
我希望我们在街上走的时候
看不到任何其它夹克
简直好极了
因为我的梦想是
成为世界上唯一穿着夹克的人
这个正在和衣服对话的疯狂男人叫乔治,我们不知他的来路,只知他花费所有积蓄买下了这件鹿皮夹克,并获赠了一台相机。自从他见到这件衣服的第一眼起,就放佛是中了某种蛊,偏执且疯狂的想要成为唯一能够穿夹克的人。一无所有的乔治就这样穿着鹿皮夹克,带着相机来到一个陌生小镇,他漫无目的的走进一家酒吧,自以为是的认为所有人都会注意到他独一无二的夹克。
显然,在乔治心中独一无二的鹿皮夹克对于别人而言并不特别。于是,他给自己立了一个新的人设,说自己是来小镇拍摄的导演,而恰巧这家酒馆的女招待丹尼丝非常热爱剪辑工作,她愿意为乔治的电影制作提供一切帮助。乔治谎称自己的制片人正在西伯利亚拍摄电影,恶略的环境无法让他们保持密切联系,但他愿意将自己已经拍摄的素材交给丹尼丝剪辑,好让她有实现剪辑电影这一梦想的机会。至于乔治拍摄的素材,无非都是自己和鹿皮夹克之间的一些琐碎镜头,但有了丹尼丝的存款来资助拍摄,乔治竟然真的开始像导演一样拍摄镜头,而他的拍摄内容也非常直接,那就是没有人可以在他面前穿夹克。
此时的乔治还算正常,至少他以付费的方式抢走人们手中的夹克,这种做法虽然怪异但还称不上罪恶。但欲望最大的特点就是永远无法被满足,乔治正处于巨大沉沦之前的那一丝丝宁静,他在自导自演一部电影,但那不是艺术,而是一种内心最深处的荒谬和放纵。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认为,人天生是自由的。既然人是自由的,就始终面临着可能性,必须由他自己去选择,甚至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即你选择了不选择。这也就是说,究竟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英雄还是懦夫,人生都是不断选择的结果。此刻如同站在悬崖边的乔治已经不受道德和人性的束缚,就看他要如何选择。
乔治感受不到活着的生机,直到他遇到了这件鹿皮夹克,才填补了那些缺失的孤独和欲望,而与丹尼丝之间的谈话似乎帮他下定了某种决心。萨特说存在先于本质,人不同于任何事物,不是现成的被规定好了的存在者,而是一种始终面向未来从而可以选择自己可能性的自由存在,因此并没有某种现成的先在的本质规定他,人是先存在,然后由他自己形成自己,我们总是在活着的过程中逐渐显现出生命的本质。而此时的乔治就处于一种不疯魔不成活的状态,他选择臣服于欲望,为了成为唯一穿夹克的人而放弃现实世界中的生存秩序。而他的武器,就是一把锋利的风扇叶片。
最终,乔治还是选择了满足欲望,蔑视生命。他为了脱下别人身上的夹克杀红了双眼,这些浸满了鲜血的素材也许可以刺激观众的感官,却无法同化他人的意识。丹尼丝在和乔治的交往中,一次次的为对方的选择推波助澜,她将自己的欲望隐藏在乔治的欲望之下,似乎只是单纯为了实现梦想而参与这场自导自演的杀戮大戏,但其实她什么都懂,什么都知道。她手中的钱和乔治手中的风扇叶一样,只是为了填满生而为人的空虚,努力寻找自己存在的本质。
在影片的最后,乔治在丹尼丝的帮助下拥有了全套的鹿皮服饰,帽子、夹克、长裤、靴子和手套,当这身衣服将人原有的皮肤彻底掩盖,人性也就彻底臣服于原始的欲望。导演在影片中还埋藏了一个细节,当乔治在垃圾桶中捡吃的、利用拍摄骗取别人的夹克,甚至是最后一刻被抢射中眉心时,都有一个小男孩在场。他从未说过话,也没有姓名,从头到尾只是冷眼旁观。但他伴随了乔治从假装导演开始到最后莫名死亡的全部过程。他是谁?我们并不确定,但确定的是,他是导致乔治死亡的原因,是引发丹尼丝继承这身鹿皮的因果。他无处不在,却又从未言说,恰如我们心底暗流涌动的欲望一般神秘又危险。
人的生命总是难以敌过一声枪响,仅仅为了脱下别人身上的夹克,就残忍无比的将其杀害,导演用一个荒诞的理由讲述了一个荒诞的故事。但这个故事本身的逻辑却一点也不荒诞,在现代社会,大多数人愿意沉溺于平庸之痛,我们害怕思考自身存在的意义,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的答案让我们害怕面对人生的真相。但真理就在那里,人类认知本质的过程永远曲折。而乔治作为一个放纵肆意的案例,警醒的是让我们如何不再步入丹尼丝之类的后尘。正因为生命是荒谬的,所以人才是伟大的,人活着的目的就是在荒谬中建立意义。这是一件夹克引发的血案,的确如萨特所说,人是自由的,但人也要为自由的选择承担责任和后果。
提起导演昆汀,恐怕所有人第一时间的意识反映都是昆汀.塔伦蒂诺那个鬼才导演,因为他那种独具风格的怪趣味和重口味实在是让人没法不记住他。但其实,这个世界上还有另外一个叫昆汀的法国导演,这个人名字叫昆汀·杜皮约,两个人不但名字有相同之处,在电影风格方面也是颇为相似,只不过近些年来,昆汀塔伦蒂诺似乎越来越正经和主流,但昆汀杜皮约却依旧延续着自己独特的风格,而今天我要跟大家介绍的,就是昆汀杜皮约在2019年的最新作品《鹿皮》。
《鹿皮》有这一个十分普通的开头,主角是一个普通的中年大叔,他也像所有普通中年大叔一样遭遇着普通的中年危机,一般来说,这种剧情的发展脉络往往是主角做出一系列逃避中年危机的举动,在放肆一番之后最终跟生活和解,重新回到生活中去面对所有难题,但《鹿皮》的导演就决定了这个故事的走向必定不会那么普通。于是,鹿皮皮衣成了大叔的亲密伙伴,买皮衣时候人家送的DV录像机成为他逃离中年危机的途径,而一把由吊扇扇叶磨成的大刀,则成为了他应对中年危机的武器。
说实话,有些想法不是这么怪逼的导演根本想不出来。从小上学的时候我就对吊扇这个玩意儿充满了恐惧的幻想,总在脑海里盘算着这个有着三面扇叶的疯狂旋转的物体会经受不住地心引力的诱惑,在某个瞬间突然脱离底座,飞下来收割同学们的人头。
但昆汀杜皮约却让我感觉到自己还是太年轻,想要吊扇杀人,你不能等它掉下来,你得主动把它拆下来,但不能飞速旋转的扇叶跟一把棒槌没什么区别,只能砸死人却不能砍死人,于是主角充分发扬劳动人民的动手精神,半夜在无人的路上开着车,打开车门让扇叶跟沥青马路充分接触,一路火花带闪电,最终让一扇“重剑无锋”的扇叶变成了屠龙大砍刀。
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很容易让我想起在2019年看过的另外一部跟变态杀人案有关的电影《此房是我造》,但两者也只是感觉上相似,不同于拉斯冯提尔在《此房是我造》中透露出的冷至骨髓的宗教哲学杀戮,昆汀杜皮约的《鹿皮》更像是一种冷幽默式的戏谑。在这部电影之中,没有阴险狡诈的杀人狂、没有足智多谋的警察、也没有现实世界的物理拘束,我们看到的是目标单纯的杀人犯、形形色色的怪胎路人以及一把砍什么都跟砍西瓜一样的风扇扇叶。在影片进行了一个小时之后,一切都开始变得疯狂和脱离实际,让人意想不到,却又不禁拍手叫好。
虽然整部电影充满了梦呓般的感觉 ,但在我看来,这种错乱古怪之下还是有一些导演想要表达的东西。比如说贯穿整个电影始终的主角行为动机,他的动机非常简单,就是痛恨除了那件鹿皮夹克之外的所有外套,起先他只是憎恨自己那件普通的外套,等有了鹿皮夹克后他便开始憎恨所有人的外套,甚至最后不惜以杀戮的方式去夺取其他人的外套并且将之全部毁掉,可这一切的原因是什么呢?用主角的话说“我想成为唯一穿外套的人”。
因此,从这一点来看这部电影,我首先想到的竟然是希特勒。片中的主角开始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但后来他突然一无所有,只剩他倾尽所有买来的那件鹿皮夹克,于是他开始为那件夹克幻想出一个人格,跟他对话引以为傲,让他感觉只有自己才是这个世界上唯一有资格穿着外套的人,其他人都不行,一开始他还只是用言语和金钱去诱惑别人脱掉外套,可当他有了杀人的武器之后,他便开始毫不犹豫的杀人,为的就是剥夺别人的外套。
可以说,片中主角的人物成长模式像极了希特勒,更或者说,像极了人类历史上所有的独裁者。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在生活中走投无路时,通过自我催眠使自己变得“强大”,进而催眠他人,当利器在手之后,便杀心顿起,让那些不愿意被自己催眠的人永远消失,甚至到最后连给他人催眠这一步也省了,直接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对他人进行肉体消灭。
在影片的结尾一段,同样也值得玩味,终于凑齐了全身鹿皮制品衣物的主角在田野中欢呼雀跃 ,然后就真的像头鹿一样被人猎杀,而他的亲密战友在看到他被杀之后,没有吓得赶紧逃命,也没有呆若木鸡,而是兴奋的冲过去,从主角的尸体上扒下那件鹿皮夹克套在自己身上,对着自己开始拍摄。这简单而奇怪的一幕在我看来确是满含深意,主角一路通过杀戮等方式终于让自己全身都是鹿皮制品,他终于不在普通,成为了那个唯一的人,然而又怎么样呢?用那句歌词来说,就是“迎接他的有猎枪”,这似乎是一种来自虚无主义别具一格的嘲笑方式。
再说主角的那个助手,在看到主角被杀后,她的举动似乎是对邪教之类的团体的一种嘲讽,像是在说那些团体的“神”倒下后,没人会真正难过,因为后面的人会迫不及待的拿起那套烂俗的工具把自己再包装成神,也似乎是对当今网络社会的一种揶揄,讥讽那些没有真实情感却只为了感情上的强烈刺激而到处等着“扒别人衣服给自己套上”的网民。但也有可能,导演什么都没想,只是拍了一个奇怪的故事,却让我愚笨无知的脑袋产生了一系列的胡思乱想。
总的来说,这是一部非常怪的电影,喜欢的人特别喜欢,不喜欢的人特别痛恨,比如导演谢飞就直接斥责这是一部“胡想乱拍”的电影,而在豆瓣的条目短评中,又有无数人对这部电影拍手称赞。反正对我来说,这部电影非常对我的胃口,毕竟电影这项艺术可俗可雅,用不着非得通过电影教育个谁,它的最首先属性,还是为人提供精神层面的“粮食”,好吃不好吃,怎么吃,这都是后话。电影如此,其他一切艺术形式也都是如此。
最后,我把片中的小彩蛋截了个图,算是法国昆汀给美国昆汀开的一个小玩笑。
保持着导演一惯的荒诞、搞怪与讽刺,也足够好笑。其实这一部还挺简单的,不过非常有趣,足够讽刺,内里保持了惯有的调侃和敏感。嗯,昆汀调侃昆汀确实很好笑。以及,让杜雅尔丹表演依然很棒!
鹿皮说人话 风扇切脑花 男是疯儿女痴傻 恋物迷影两奇葩
我不喜欢结尾,也不喜欢中间,两个星完全是送给演员的。一切都métaphore的很明显,所谓的荒诞在我看来是捉襟见肘的做作,明显的“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剧本和先行理念,尴尬的剧情细节配置和进展以及结尾让人无法帮导演更进一步扩展到哲学或者精神分析层面。两个好演员撑起来的电影,观影的乐趣极少,大概是自己不够fétichisme,另外摄影方面拍的十分差,又或许是想要表达的几者(影像,主体,物,他者)之间的关系没有很好的表现出来。
#72nd Cannes# 双周开幕片。法国导演昆汀·杜皮约的WTF爆笑喜剧片。奥斯卡影帝花园哥让·杜雅丹狂飙演技,几乎都快成独角戏了……后半段的血浆段落十分好笑,全片也洋溢着冷笑话气氛,特别典型的杜皮约风格,也是特别典型的双周影片路子。对DV的使用颇有些“found footage”(拾得影像)的惊悚片方法,还是蛮有趣的。
开头joe dassin的歌响起来感动!点子依然很好,但看得不舒服,节奏超差。一种吊诡略带自嘲的meta narrative,此基础上如果再开脑洞继续黑一圈serial killer worship:男主获封“the deerskin killer”简称TDK,MO是电风扇叶+夺走外套,胆大心细滴水不漏,纯属意外死亡后成一代传奇,女主剪的片拿下戛纳金棕榈,拍摄影片过程被翻拍成传记片。荒诞之外总可以更荒诞,世事疯癫永无止境。
导演有让人羡慕的脑回路,正常思维逻辑的人是拍不出这种电影了,这就是这位昆汀的迷人之处,总能够让一个故事轻轻松松的飞起来。
Totally makes sense,这对杜皮约来说可不算什么好事……不如《橡皮轮胎杀手》。
天,法国人都笑疯了,映后疯狂鼓掌。我也觉得很好笑但是是那种很冷的笑不出来的好笑。剧本写得很飞,论人是一步步被兽性吞噬的。不得不说这幽默和第四面墙打得可比贾木许强多了啊。到后面竟然变成了cult片,看得很爽。
为了独占而不惜毁天灭地的「自私欲」在特指物件时会展现出特有的荒诞感,杜皮约的风格来源于古怪的自然感,对此也是见仁见智。
好玩的,昆汀.杜飞继续玩飞、继续解构,法国式冷幽默,时不时有笑点,关于孤独的行为艺术,自己和自己说话,配乐一惊一乍,人物不冷不热;杀光、抢光所有穿夹克的人,做世界上唯一穿鹿皮夹克的男人,做最靓的仔像麋鹿一样孤独行走;用最古老粗糙的DV,拍最极端的电影,你在拍电影,最后你也成为了电影……
顺序《低俗小说》,西伯利亚死者传真,开车磨刃风扇外套侠花样砍杀,电影之本质即一起孤独……《轮胎杀人狂》非典型续集,继续用doesn't make sense的逻辑探讨影像叙事之可能,开心
有点儿意思,偷窥者汤姆猎鹿人,如果最后被猎人当成鹿杀死会不会更有意思?
4.5 昆汀调侃昆汀,我更爱这个昆汀!
荒诞到一定境界就是严肃了,被婚姻和老婆逼疯的已婚大叔,逐渐丧失人性走上了报复社会的道路。皮衣隐喻了兽性,穿上皮衣那一刻便是兽化的开始,失去尊严久了,便用尽最无羁的方式驳回尊严(成为唯一穿夹克的人),孤独久了,便用尽一切手段博取同情理解(去骗酒吧小妹),直到全身都被鹿皮包裹被兽化,从猎杀到反被猎杀,足够讽刺。最后酒吧小妹继承衣钵,开始新的兽化过程。所以说影片很严肃地发出一个警告,孤独不仅让人可耻还让人可怕。
吹爆。前一个小时就足矣敲定它是本年度最好笑的喜剧,后半段全程高能,全场观众都在WTF、OMG、HAHAHA之前持续切换,气氛不要再好。“昆汀调侃昆汀”,但此昆汀却把暴力和反身电影玩出更高级的幽默,让人不禁更加确信两件事:1、荒诞派艺术还是要由法国人来教你怎么搞;2、杜雅尔丹真的牛逼。
与其说,它是一部变态电影,不如说,它是一部“玩电影”。主人公在玩拍摄电影,观众也被导演玩得团团转了。反复的脱夹克戏码,令人想起了行动派纪录电影“北京的风很大”,大有行为艺术的意思。而看到刺激血腥画面,妹子剪辑师感到兴奋难耐。大喊大叫和杀戮演绎之外,有些电影桥段十分无厘头,比如拍色情片的酒吧女顾客,崩了自己的旅馆前台,还有被石头砸中的不语小哥。
这是天才拍wtf的样子!!!可能是近五年来看过最好的cult片。严丝合缝,insanely hilariously entertaining, 自在逻辑无比通顺又无比奇特,简单直接,但充满了让人直呼牛逼天才的想法。这是真的看完会感觉:别分析电影了,导演拍这片就是等着你们往下跳这个陷阱的。处处都是“嘿嘿,我摆满了隐喻,来呀,来解读呀,来上当啊。” 看聪明人玩幽默太赏心悦目了。
此片是我拍,手持不要停
【釜山电影节展映】我和我的鹿皮,一刻也不能分割。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不让人穿夹克。我杀掉每一个路人,我抢走每个夹克。吹吹牛逼,拍拍视频,真他么欢乐。一本正经无厘头喜剧。加入一堆迷影梗,昆汀调侃昆汀。但从头到尾都处理得比较冷。也喜剧却也无趣,也荒诞却也平淡。收尾很干净,整体有“不过如此”的感觉。两星半。
C / 最有趣的点可能是:宣称要制造拟像的人,是否总是误以为自己身处拟像之外?不够满意的原因是这次的虚实关系建立没有上次那般宏观又见微知著,甚至部分地萎缩到文本对照的形态。拍电影和穿鹿皮两个概念之间只有简易的概念呼应,谈不上深入形式的自体反观。但依然很好看,一个多小时也就大笑了十几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