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终极追求即是如此。赤条条活,赤条条走。《香水》的高度,或者说作为一种“独眼巨人”式的审美架构,它的意义已经超越了一个故事所能诠释的局限。如果你是一个喜欢雪莱、喜欢济慈等那一些早期浪漫主义诗歌的人、如果你是波德莱尔的崇拜者、如果你是一个曾经为凡高、海子、甚至太宰治之死而感动得落泪的人,那么,这部电影一定会正中你的下怀。一个不可能有任何道德观念的人,只要他存在一天,所追求的东西永远是那样可怕。他内疚了吗?不,不仅仅如此——在成堆醉生梦死的人中,他理解了悲剧的意义。这是一场“伟大的尼采式的探索”,它来自直觉、来自体验、来自你我从娘胎就隐约能感觉到的那种可怖的下场。纵欲吧!生命的礼赞!当“酒神”尽情地嘲笑“日神”的时候,人,这种原初的形态,究竟有什么道德可言呢!一切的一切统统是都在奔向同一样方向,谁能拥有这样的“美”,谁就是圣灵!人归根到底是什么?或者说是什么造就了一个人?难道真的是绝对的理性吗?!宗教是什么、世俗是什么、法律是什么、文明又是什么呢?!一场荒谬的秩序的炼狱,从起步的时刻就已经注定了毁灭的结局。《香水》的故事揭穿了人类社会的一个天大的骗局,那便是“一切之虚伪、虚伪之一切”。这个人到底在追求什么,或者说什么能阻止他的追求。这一点,我们应该问一问人性,也就是人之所谓为人,人之所以存在的基础究竟是一个客观的、理性的、互相参照的物质世界,还是那个非理性的,主观的,完全可以超越一切的“隐秘存在”,说得再直白一些,那就是人究竟是社会的产物,是适应社会的被动者;还是自然的产物,一个创造社会的缔造者;是社会造就了我,还是我造就了社会。一个能够忍受环境之极限的人,在他无限接近死亡或者极美时刻。人的存在之意义是否还有他固定的价值,我们是否该“重估一切价值”,尤其是这满口的“道德文章”。海德格尔曾经关于“存在”的晦涩注脚,荷尔德林一贯的神秘幻想,还有福柯永远也挥之不去的爱欲癫狂。有时,我时常会想起推石头的西西弗。这是“人”最形象的隐喻!一个永远不知道自己是谁,却又要不断地向前步履蹒跚的生命体。如果说我们的“守护神”本就赋予了我们“成为自己”的能力,可是又有多少人在争取与它交谈呢,什么才是灵魂的终极?!闪亮的词句在自由的哲学探讨面前忽然变得具有了强烈的文学色彩,文学是什么?文学就像这穷不尽的宇宙奥秘一般。它可以像数学一样描述一切之美,却永远无法用唯物主义者能理解的方式证明一切。其中的宏伟感,曾经在歌德的《浮士德》、贝多芬的音乐、甚至格列柯痛苦扭曲的肉体中闪现过。那是一种虚空到死,狂想至迷的野蛮,它孕育了勃勃生机的所有生灵,却与所谓一般的“人文主义”精神背道而驰。这点用中国人最容易理解的“夸父追日”的故事去描述也许最为确切了。《香水》所要塑造的正是这样一种抛弃一切之无畏的、纯粹的奔跑者、守望者。存在于他头脑的唯一之念——就是“保存美”,然后再亲手毁灭它(三岛由纪夫的《金阁寺》)。把神圣撕毁给所有人看。一个“纯粹的人”完成他一生的“纯粹的不朽”,所以他是一个超人!一台昼夜不停,直到死去的“永动机”,或者说是一个经典的、符号化的白痴。在被乞丐们分食的那一刻。他的死亡方式证明了,他其实就是上帝!上帝就是这样把自己的血肉分给大家的,美——最崇高的牺牲。正是如此。于是,人们有了幸福感。这个体验令“它们”终生难忘。同时上帝也是一个人,一个完全知道自己是什么的,无所不能之人。因此,本片在“探索伟大的人”之余甚至可以说还被裹上了一层殉道的含义,这个象征物就是一个奔向太阳的、赤身裸体、最后壮烈而死的夸父。人间最为歇斯底里的浪漫,终于完成了一次电影体验!——狂想吧!赞美吧!那才是一个真正的、理想的“大写之人”,在精神领域,我们永远崇拜这样的人,但我们永远做不到“一样”。因为,我们永远是被现实捆住手脚的“大多数”,甚至连犯罪、去杀人都要怀揣一份可笑的“罪恶感”,这真是太可悲了!看穿《香水》这部电影的人,也许是非常危险的一群人。因为,本片的核心价值就是要证明:即使是像希特勒这样的人,也是美丽的……
这电影吧,尺度有点大,无论是恶心程度还是裸露程度。后面的大场面,简直让我目瞪狗呆!!!!!三观碎裂!!!
结局也是挺意外的,从前期对男主的厌恶到后面倒也变为有点同情了。
其实男主还蛮可怜的。如果能有个正确的人来引导他,他大概能成为享誉世界的香水制造师。他也绝对拥有这方面的天赋和能力。
可惜啊可惜,总是遇人不淑,从自己的母亲,到收养他的修女,到赎买他的工头,到教诲他的老师……哪一个不是在利用他?或者说,哪一个有真正给予过他“爱”,真正教导过他如何去爱,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没有,真的没有。
这样恶劣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他。理所应当的,拥有的,只是像真菌一样顽强的生命。生命里充斥着最最原始的,出于自卫,出于生存……的野心。
他的人生真的可以说是一个奇迹,也是一场悲剧……
在原著中,作者徐四金(Patrick Suskind)一开始就借泰利耶神甫这一角色略带鄙夷表示,嗅觉是所有感觉里面最不高贵的,人类对于味道的语言形容贫乏得不成比例,而人类的味道一直是肉体的,因此总是罪恶的味道。如果按照达尔文进化论原理,这似乎有所道理。人类的嗅觉在离开远古蛮荒之后确实退化近乎殆尽,或者说,只剩非常基础的功能,毫无远距离的侦测作用,如肉食动物与草食动物之间的上下风卡位争夺,或是蜜蜂蝴蝶寻花问柳的能力,在人类社会里这些早已毫无用处而不存在了。但是,有一点你不得不留意到,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但是没有勿嗅、勿闻,因为人可以遮住眼睛不去看,人可以捂住耳朵不去听,人可以闭住嘴巴不去说,却不能不呼吸,于是也逃避不了气味,这就像《香水》(Perfume: A Story of Murderer)书中所说的,“人可以在伟大之前、恐惧之前、在美之前闭上眼睛,可以不倾听美妙的旋律或诱骗的言词,却不能逃避味道,因为味道和呼吸同在,人呼吸的时候,味道就同时渗透进去了,人若是要活下去就无法拒绝味道,味道直接渗进人心,鲜明地决定人的癖好,藐视和厌恶的事情,决定欲、爱、恨。主宰味道的人就主宰了人的内心。”徐四金为我们塑造了这样一个人,他就是香水的男主角:让-巴蒂斯特·葛奴乙(Jean-Baptiste Grenouille)。
这是一个虚构的人物,葛奴乙于1738年7月17日,这年最炎热的一天,生在巴黎最臭的市区内一个臭鱼摊的宰鱼台下,他的生母原想他能好像之前的五胎一样被那些宰鱼剩下的烂鱼内脏等垃圾掩埋,然后随着晚上的垃圾清理一起被倒去公墓或河里。可他却偏偏哭喊起来,最终导致生母因为谋杀婴儿而被判绞刑。婴儿时期的葛奴乙举目无亲,被送进孤儿院,他身上没有任何气味,除了这一奇怪的缺陷,他还拥有常人不及的嗅觉。他很大了才开口说话,嗅觉成为他学习语言的特殊方式。八岁起葛奴乙就被加拉尔夫人卖给制革匠格里马并在那里像牛马一样干活。成年时一次进城送货的经历使他发现了巴黎是他的寻香园,并在塞纳河边邂逅了纯美的少女香,笨拙的失手误杀后,他脱光了她,他用手深深撅起少女身上的每一寸体香,然后将自己陷入。也许就是这次,葛奴乙似乎明白自己为什么而生,为什么而活。之后,他设法成为巴黎的一个香水师,已经江郎才尽的香水店老板兼调香师鲍迪尔从制革匠那里买回了他,但那个工头开心拿着钱,却在桥头失足落水,成了第四个因他而死的人,也是第三个遗弃他的人,“离弃他的,必然要被生命遗弃”。香水店因葛奴乙而东山再起,他在那也学会了蒸馏法和知道香水的前、中、尾三调,且每一段的味道又可以再细分成四种味道组合变化,但是需要非常与众不同的第13瓶香压轴,这样的气味才能留得很久很久。然而,蒸馏法并不能实现他复制气味的目的,于是葛奴乙和老板达成协议,留下很多香水配方,老板同意给他自由。他才离开,老板拿着那本配方开心入睡,房子又像以往一样震动,但这次是彻底倒塌,这次,是他离开老板,但是老板还是在他离开之后立即死去。葛奴乙凭着嗅觉选择在徒步去南方的途中进入了荒山洞穴,按照原著的写法,他在那里离群索居了七年,他在纯净的环境里完全荡涤肉欲横流的俗世气味,也许那次留下的记忆中那少女挥之不去的体香使他不要不再不加选择地闻取味道,七年里伴随他的就只有植物和留在他脑中那个少女的气味。他回避是因为在俗世,人的身上只会发出如酸乳酪、醋和鱼腥的腐败气味,人群密集的地方也只会变得越来越臭,即使在教堂里的神也不过是被薰上劣质香粉加上本身发出腐朽木味的雕像,人和教会都是伪善或赤裸的恶,能发出香味的只有诚实的植物和未被污染的处女。值得回味的是,在这个远离人类恶臭的纯粹的自然环境中,他发现自己是没有味道的人,这令他恐惧,就像一个人发现自己没有影子一样的恐惧,他害怕自己就这样死去,然后没有谁记得他曾经存在过,更可怕的是,也许他根本就不曾存在,他要继续寻找和尝试他的想法,于是他又回到人类世界,去完成自我味道的救赎……之后,故事进入正题,在南方蒙彼利埃,一个接一个的少女相继失踪,人们似乎可以很轻易地在那个镇上的任何一个地方发现被割去头发的裸体少女的尸体,这个十八世纪的法国乡镇陷入无底的恐慌而人人自危。葛奴乙用从二十五名少女提取的体香终于制成可以征服人心、操控人们行为意识、所向披靡的香水。然而,他却依旧没有办法让他像常人一样爱以及被爱。
其实早在半个星期以前我就看了这部由当初执导《罗拉快跑》的德国导演汤姆提克威(Tom Tykwer)导演的改编自徐四金同名小说的电影,原著早已成为有史以来第二畅销的德文小说(第一部是《西线无战事》),堪与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媲美,如今这部首版于1985年的小说已被译成45种语言,发行过超过1500万册,所以这也是一部叫人期待了21年的姗姗来迟的电影。但我当时并没有马上写我的这篇观后感,事实上,这两个星期我甚至几乎暂停了我博客的更新,就为寻找能写成这篇日志的“第13瓶香”。
这是我第一次在看过一部电影后如此认真地去寻找到它的原著阅读,从未看过一本书或者电影能拥有那么多繁复混杂的气味。在原著中,不得不对随着作者得意洋洋的笔四处流溢的气味感到五体投地,而被作者以及作者唯一曾寄望的导演斯坦利·库伯利克都认为“没法拍成电影”的作品终于完成为一部通过大量提供视觉与听觉的刺激精准无误链接至嗅觉的电影,无论从任何角度来讲,都无疑标志着又一种诠释人世的叙述方式被占用。这部作品对照以往任何的文学或电影作品都可称之谓一个异数,主人公葛奴乙背离了读者或者观众对一个主要人物的所有预期,在他身上既不承载作者的理想,也不背负作者的反思,甚至以“Murderer”(杀手)作为标签却不让人在看完觉得惊悚,没有惶恐。影片后半段,葛奴乙的行为渐渐失控而且疯狂,越来越多的美丽处女被残忍杀害,那种叫做油脂分离法的精华萃取使得这些女人的死似乎成为艺术的必然。他用油脂抹上所有女人的身上的时候,看起来跟一个虔诚的朝圣者一样的圣洁,他用布把这些女人裹起,再解开,再把所有油脂刮下来的时候,他认真的像个孩子在玩他的一个最挚爱的游戏一样的纯洁,你看到的只是用地狱在描写天堂,用肮脏在描写纯洁,用恐怖去叙述浪漫。
我找到的“第13瓶香”就是,香水无关乎爱与不爱,而是要揭示一种最本原的恐惧,一种比讨论爱与不爱更可怕的恐慌——不能证明存在。这也是我在阅读完小说后与汤姆提克威最大的分歧。和大多数人一样,我也认同影片最震撼的一幕是尾声部分对葛奴乙行刑的那场戏。那场处决宛如一场浩大的盛典,全城的人们聚集到广场,爬满了城楼和屋顶,只是为了看到这个口耳相传的凶手是如何被处决,那种叫嚣,那种痛恨。但是当葛奴乙走下马车的一瞬间,因为身上香水的缘故,所有人的脸上无不洋溢着幸福的表情,貌似上帝已经来到他们身边,而自己正是他虔诚的信徒。葛奴乙把精心从被害少女身上提取调制的香水洒到手帕上,国王一般,优雅地轻轻一挥,所有在场的人几乎就要窒息,包括刽子手和教宗都不禁惊呼,他是天使,他是无罪的,“he is man,he is nature”,然后众人开始宽衣解带,开始抚摸、拥抱对方,偌大一个广场变成了露天狂欢的所在。据介绍这一群裸场景用到750个临时演员、40个化妆人员与35个服装助理,因为要表现盛大的感情变化、宽衣以及拥抱的动作,光是脱下笨拙的古装就得练习多时,才能在镜头前脱得轻松,更别说脱衣之后要表演的动作,所以提克威请来欧洲著名舞团“La Fura dels Baus”,由这支巴塞罗那的舞团组成约150人的核心团体与其余600个打散的临时演员诠释出当时心旷神迷的陶醉气氛。但我与提克威的分歧在于,小说中葛奴乙杀人动机就是将少女的气味占为己有,仅仅为让自己拥有气味而证明自己的存在,但提克威在处理这场戏中,却让葛奴乙一人站立在到处躺满全身赤裸的天体广场上时镜头反复出现最初那个被误杀的红发少女的身影,甚至后来让葛奴乙流下眼泪,教人理解他在因可以获得万众的崇拜却无法获得一个少女的爱情而悲恸,显然理解错了作品的主题,也矮化了作品。这一周的《上海壹周》,连岳有这样一段话,“只有爱这种东西,僧道妖魔,上下九流,人人都有——确切地说,是人人生而就被赋予的权利,像自由与尊严一样——那些可怜的没被爱过的人,至少也在心里体会过爱别人的滋味。走到再贫穷的山村和再没落的城市边缘地区,只要有人的地方,一定就会有爱情,对于生活在冷酷世界里的最冷酷的物种来说,这像是某种拯救神迹。”我相信人人都有爱这种东西,就像人人都拥有体味一样,但《香水》中的葛奴乙就是没有体味,这其实是种隐喻,隐喻就是要剥开人人皆有甚至万物皆有的东西来探寻比爱还本原的存在。
《香水》原著者徐四金是这样原本形容他笔下的主角的,“他的决断模式比较接近植物,或者更像那只仅仅攀附在树上的扁虱,除了永远的冬眠之外,生命什么都没有提供给他。”“葛奴乙这孩子就像这种扁虱一样,他严严地把自己包裹在他自己的内心世界里,静静地等候最后最佳时机。除了粪便,他吝于提供任何事物给这个世界。没有一个微笑,没有一声尖叫,没有一个发亮的眼神,甚至连一丝丝气味都不愿意提供”。这些文字精确地勾勒出主角葛奴乙的特性。“他用嗅的比有些人用看的还要准确,因为他在事后观察它,因此是以更高的形式,仿佛看到某种逝去事物的精髓和本质,而不受当前事物的寻常属性所干扰,因为后者除了喧嚣扰扰和争奇斗艳,就是活生生的肉体令人作呕地挤在一起”。令其丧失是为更显其纯粹,没有味道又对味觉的天份正是用来形容主角太过超凡入圣的一面,而超凡入圣的另面却是孤独,孤独到他自己也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而显出恐惧,所以他在离群索居后又回到世俗里,他要完成的其实是从神化回归人化,从本质回归自然的救赎,救赎证明自己确实真实存在。
理解这些就不难理解以下的情节,为什么是谋杀却看不见阴谋,为什么电影只有越来越华丽的抛尸现场,纯洁的肢体美丽地扭曲着,和教堂、石墙这些环境做着鲜明的对比,几乎是值得定格去看的画面,而不会让你联想到任何不好的东西。葛奴乙就像香水一样的透明和冰凉,剔除了爱会带来的肉欲,谋杀仅仅成为他出于来证明自己存在的本能,就像我们普通人无法抗拒呼吸的本能一样,所以我们甚至无法再给他定罪,即使扮演最后被谋杀的少女罗拉的饰演者者瑞秋哈伍德(RACHEL HURD-WOOD)在谈到葛奴乙时,也认为“他一点也不坏”,在小说玫瑰色的烟雾里,也许你也会感觉,当葛奴乙提刀向你走来时,那一刻你可能已无怨无悔,除了请求他杀死自己以永远地拥有这种香味,其它的已别无选择。当葛奴乙独自站立在俯瞰众人群P的行刑台上时,他确实是哀伤的,但绝对不是“因可以获得万众的崇拜却无法获得一个少女的爱情而悲恸”,他的悲恸而在于他发现他的香水仅仅证明了可以让人得到他最想要的错觉,就像所有味道都可能产生一种心情一样,新鲜鸡蛋与发酵面粉混合产生的类似精子的味道表示粗鲁,会得到重视;稀牛奶和干净的软木塞可以带来引起同情的味道……就像《食神》里吃了撒尿牛丸的吴孟达感到自己穿着纱衣在海滩边奔跑的功效一样,却依然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甚至那一刻更像是遗忘了他的存在,只沉醉于自己的欲望中。所以电影在那场中让葛奴乙眼前出现他对少女的爱情明显是一处阅读理解错误。也正因为葛奴乙从此发现香水与爱与被爱无关,与证明自己存在无关,所以最后他决定做一件唯一可以让自己和味道融为一体的事情,1767年6月25日晨,这一天又是这年最热的一天,他回到他的出生地,走进由流氓、盗贼、杀人犯、持刀殴斗者、妓女、逃兵组成的聚集地,将剩下那些足以征服整个世界的香水一滴不漏地倾倒在自己身上,对于这些人,他们最想得到的就是不再饥饿,他们闻着那个香味的时候神情就好似一块巨大可口的肥肉近在眼前,人们争先恐后的冲上来将他分食。天才终于可以和他挚爱的味道合为一体。
当然,除了这个分歧,总体电影改编部分还是成功的,比如小说中的遇害女子都是黑发,而电影对最初与最终被杀的两个主要女子无一例外选择红发美女,据说红发是吸血伯爵德拉古拉后人的标志,又据说红发的人对痛觉更为敏感,这就更能让人通过视觉感觉她们身上的浓郁。特别值得褒扬的是作为新人出演葛奴乙一角的,出生于1980年的英国新秀班维萧(BEN WHISHAW),兼有魅力与神秘感,在与饰演调香师鲍迪尔的达斯汀霍夫曼(DUSTIN HOFFMAN)的对手戏中,对角色的理解甚至比金奖影帝还要到位,而仅有16岁的瑞秋哈伍德实在是太美了,就像一只永远想飞走的蝴蝶一样。而有报道称电影还带动了相关衍生市场,最近,调香师Christopher Laudamiel与Christophe Hornetz还根据主人公葛奴乙的嗅觉描述,配制了15瓶香水组合“Le Parfum”助兴,由近年主攻香水事业的Thierry Mugler时装屋限量发售,每套700美金,其中14瓶味道来表达爱情、贞操、生命、热忱、财富、性欲……不少香味的“惊悚”程度实不亚于电影情节。而第15瓶Aura(气氛),是14瓶元素的合成,能独立存在,更能交织强调,突破传统的“前调、中韵、余味”框架,手法之大胆诡异,留下史无前例的嗅觉烙印。而在伦敦也仿效电影裸体,The Perfume Shop举办了一场裸体香水时装展,模特们全身仅“穿”香水走天桥,观众戴上眼罩,让鼻子充分发挥想像力,不过席间却频频有人忍不住偷窥,饱览春色。
人与爱俱来,人,人人有爱,但为什么我们还是会怕分手,怕失去,原来不是怕爱失去,而是怕曾拥有的爱找不到之后存在的证明。又想到了《香水》这部小说里那令人称道的描写香味的语言,如葛奴乙找不到罗拉的香味:“在城市的香水衣服中,在这成千上万条线织起来的面纱里,缺少了一根金线”。其实我们害怕的也是在这成千上万爱与被爱线织起的生活里,缺少那一根金线,在五味生活里缺少“第13瓶香”——拿什么来证明我对你的爱还存在,无论证明给你,还是证明给我自己。人人生而被赋予爱的权利,但爱情最后还是稀缺的。爱情有什么难,到了青春期,你爱一个人,恰好那个人也爱你,就行了,可是,最后真正能得到爱情的人又有几个?也许现实不得不令我们分开,把你变做回忆,谁又来证明回忆也是爱,即便爱的不是人,是神,在狂热之后你也不得不苦于寻找这份爱还依然存在的证明。这周我看的电影是《面纱》,里面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镇老修女对女主角的一段话。她说,自己在年轻的时候也疯狂地爱过一个人,就是上帝,后来才明白爱情也有消失的一天。有一段时间,她和上帝之间就像老夫老妻,谁都不关心谁。于是她只有把尽责作为她对上帝的爱还存在的证明。所以,honey,当你觉得是到你的爱走过的时候,是完成了一个前身约定,请不要约我做最后的拥抱,我不想再要一次来证明这只是最后,我只想留自己在回忆里看护那段爱,以此做爱依然存在的证明。
爱与被爱是双方的事情,爱与被爱也许有天会迁移,我不担心那些爱走远,我害怕是再证明不了她曾存在过,从这点来讲,我也成了葛奴乙。人虽然能够做他所想的,但不能要他所想的,这电影因此不是惊悚而是出悲剧。
(原文地址:
http://mopa.blogbus.com/logs/4345502.html)
格雷诺耶杀死26个少女,提取她们尸身上残存的体香制造最蛊惑的香水。这瓶具有魔幻色彩的香水,使他把处决自己刑场变成了获取爱戴的狂欢地。当小城为格雷诺耶心旌摇荡的时候,格雷诺耶返回巴黎。在他的出生地,人们被一瓶奇异的新香迷惑,疯狂地把格雷诺耶撕成肉块,分而食之。
太可怕了
书中细节的省略使观众抱怨不已,对人物命运和内心世界的描绘,也同原作存在差异。可以看出汤姆.提克威希望角色拥有情愫,但在Süskind的笔下,格雷诺耶象香水瓶一样透明和冰冷;配角的命运处理体现出导演和作家对生活的认知区别--不是所有的恶都会得到惩罚,更多的时候它们继续生存。令恶毁灭的电影是一种理想,描绘它们存在的小说是一种现实。
迷醉的人群那里真的太疯狂了
”为了忠实于原著的场景,他辗转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法国,用17吨的鱼和动物尸体淹没外景地的街道,20几次的鼻部特色和深呼吸镜头、以慢镜调动近千名群众演员再现香水魔力下纵欲狂欢的人群…..不过,汤姆.提克威用须后水代替了重要的道具:香水。
昨天,sagiv在家看这部片子,我在忙着烤面包,只是有一眼没一眼地瞟过来,没有全心投入观影体验,前三十分钟更是根本没看。如果完整地看下来的话,或许我会有不一样的感受。所以做任何事情都不好三心二意啊。
但这部电影看到最后,我猜想会不会大多数人的鼻息里都有了一些若有若无的香气——身边的所有气息都被放大了。这是这部电影的一个特殊和神奇之处所在,它只是依靠剧情和丝丝入扣的画面就唤起了观众的嗅觉感受——这是连3d和4d电影都做不到的。我猜想这电影的赞助方是否包括香奈儿、迪奥或者巴宝莉之类。
格雷诺耶有着异常的禀赋,但也有着异常的冷静:似乎从无欲望,不受任何影响。在万人大狂欢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淡定自若。最后他成了众人饕餮的对象。这部影片因此而显得非常像一个寓言。只有理性——实证和理性才能做得到格雷诺耶那样,冷静,理智,一切尽在我掌控之中的淡定。这部电影也是18世纪欧洲文明的复杂历史缩影——随着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欧洲人认为他们掌握了打开世界神秘之门的钥匙,一切都可以通过精确的计算和实验而得到把握——影片中,香水工作室看起来就像一个疯狂化学家的实验室,蒸馏和萃取也是化学研究的基本方法。然而这诋毁了古老的神性、天主教的教义:堕落时代之后的人类已经不可能洞悉这世界的秘密,唯有对上帝心存敬畏才是王道,任何试图用calculation去把握这世界真相的人都是疯子和异端。
格雷诺耶从未体味过“爱”为何物,更不懂得对生命本身心存敬畏,他只有一副灵敏的嗅觉,和一副毫无情感的冰冷头脑。他以自己的方式,爱上了一个陌生的少女。少女在楼梯下默默切开新鲜柠檬(我认为这个场景是导演为了激励观众去想象这少女的美好气息),撩拨着他的心思。他又失手杀死了她。他想把这种美保存下来——他想把爱的若有若无、神秘美好保存下来——他以为他做得到。理性发展到最虚妄的顶点时,甚至相信连上帝的出现时间都可以以数学的方式精确计算。
他是一个“弑师者”。他的离去总伴随着他导师们的死于非命。这不是偶然。启蒙理性相信进化论,他师法过的对象总要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最终从这世界消失。
他杀死了很多无辜的少女,收集她们的体香,甚至杀死了他以自己方式深深“迷恋”的美丽少女萝拉。在格雷斯这样一个天主教氛围浓厚、有着狂欢传统的欧洲小镇,他将要被钉上十字架。欧洲的狂欢节都会以处死罪犯开始。但他没有死,只是在临刑前他只是拿出了很少的一点香水,结果全镇的人都在一瞬间发现了生命的“真谛”所在,集体陷入了“狂欢”状态。
在天主教的清规戒律之下,狂欢节成了欧洲人宣泄压抑欲望的节日。这个节日来自酒神巴克斯,carnival的原意就是“肉体的,情欲的”。爱情的背后仍然是情欲,只不过人类作为区别于动物的高级生命,可以升华原始欲望,把爱情变成一种宗教式的神圣处所。少女神秘美好的气息也是一样。然而把这种气息以精油的方式收集之后,放大无数倍,就仍然是情欲本身。继续放大,就是嗜血的原始本能。这就是格雷诺耶在广场上看着狂欢的人群第一次流泪的原因,也是他选择让自己被饥饿的乞丐活生生吃掉的原因。他体会着绝无救赎可能的绝望。他对欲望的奥秘洞见太深,既不能遵从宗教之戒律,也不能享受肉欲之快乐。他情感的能力、欲望的能力已经跟随吸引过他的第一个女孩气味的消散而永远消失,剩下的便是疯狂的“理性”。这里还包含着一个初恋少年在失败之后陷入疯狂报复心理的微妙——一个毫无人间气味的山间洞穴,那对他来说才是神圣之处。
他最后选择了自己的消亡,这是他的忏悔。只有在他将香水倒在自己头顶的瞬间,他才表现出了对他来说极其宝贵的“善”。他要让自己消失在他洞悉的秘密里。
情感的,审美的——这在十七世纪的哲学和科学里,是低级的人类经验,和原始情欲一样,需要被摒弃。而路德改革之前的欧洲,天主教要求人类对上帝无条件、无保留地忏悔和自我救赎,所有的七情六欲都必须被彻底放逐。无论是启蒙理性,还是宗教神性,一旦越过人性的边界,违背了人的本性,那么与其说这是道德律,不如说是道德的异化。——异化,这就是格雷诺耶的处境。他是一个被全面压抑、也从而被全面异化的人。
现代科学认为,男女之间的相互吸引有费洛蒙在起作用。人的体毛,尤其是私处的体毛,就是为了收集费洛蒙才没有退化。所以有一种叫做费洛蒙香水的东东,据说就是用汗液提取的。费洛蒙没有明显的气味,但可以被鼻腔里的某些部位捕捉到。面对这一本能,任何人都无话可说,除非你不是人类。承认这一点,承认世俗的享乐,这不是罪恶。但放纵这一点,那就违背了人的另一种本性,就是自我升华。
人类是矛盾的动物。各种二律背反充满着人类的世界。比如今天我们看到《香水》,被它震撼和感动。明天我们还会看到其他的。对这个话题的阐述和思考,永远都不会停止。
最后是一句题外话:
一部电影,要想真正打动人,必须有一种叫做“文化底蕴”的东西作支撑。文化在这里,不是点缀,而是底子。这是欧洲电影包括商业电影比纯粹的好莱坞电影更经得起沉淀的原因。
最大的缺点是:我根本闻不到香水嘛,你在那陶醉个啥?
这简直就是一部资本主义发展史,出生于最肮脏和腐臭的地方,却追求最纯粹的美,通过杀戮得到迷惑人心的力量,就连最痛恨他的人也甘愿俯首称臣,最后犹如寓言一般消失于这个世界......
观影过程中如果曾有过那么一丝丝对杀手的憎恶, 那么你便是世俗和不纯洁的.
这个故事如何不是比嫌疑犯x的献身要好上数百倍的大气故事呢?巴黎、格拉斯,每个城市里为了香味而忘我且凶残的努力——这并非凶残,而是纯粹的追求人生中唯一至高至圣的目标,找到那个生命中最后的味道。而一旦这个味道得到了,他生活的一切也就失去了意义,反而重拾当年全部细节的美好,最终就回归了起点,在鱼市场的臭味里让一切归位了。
前面的邋遢置景让我简直想睡,当我想弃看的时候,突然一个个裸女的出现,男主一次次的阴暗的猎杀,太满足我变态阴暗的潜意识了。当我以为这是个恐怖悬疑片的时候,男主用十多条少女的酮体配制成了世界上最淫的香水——万淫水!当我以为他想征服世界的时候,他居然自尽了!WT???8.2
他们一生中唯一一次确定自己做的这一切是出于爱。终。迷上Ben Whishaw。
每一个毛孔都在颤栗,这样的电影为什么不能以闻的方式来欣赏?格雷诺耶其实并不是谋杀犯,他只是一个醉心于自己试验的孩子,完全不知人间的因果善恶。这种美注定是要自我毁灭的。爱和被爱?那只是凡人的东西。怎么办,本喵已经让我彻底脑残,而我甚至还没嗅过他的气息...
用少女的体香,酿造出最蛊惑的香水。只不过是为了留住爱人的气味,他所以为的救赎。而其实,“他本身其实就是一瓶香水,馥郁绽放之后终会随风消散。”
一个单凭体香达到高潮的男人
天才为了才华而犯罪。尤其是这种才华与美相关时更难以定义犯罪本身。整个世界都为了这种美俯首称臣时,犯罪也得以谅解。为了留存美而杀戮,为了延续美而背叛,最终被自己杀死。真正的天才从不为自己的行为做解释,荒谬的行为本身就是对庸人的嘲讽。
看到最后原来是个香水广告
汤姆·提克威总是喜欢挑战高难度,总会让复杂变得简单,也许是他作曲家出身的缘故吧。★★★★
有人曾告诉我他不顾一切寻找的其实是爱情的味道,爱情也有香吗?他试图拥有世上最奇异圣洁的香水,当世人在广场狂欢,以达爱与欲的颠峰,他却在最后发现他已失去爱人的能力。没有爱情,香味消失了。他仿佛从未存在过。
汤姆提克威做到了库布里克放弃的"不可能任务”,成功把小说电影化。剧本是华丽而阴暗的人性寓言,主角身兼天使与魔鬼,谋杀与制香过程肮脏恐怖却又纯洁浪漫。导演用拿手的快速剪辑与特写分镜、婉转律动的音乐与多重环境声和视觉特效(旋转镜头的桃花源)将嗅觉以视听方式表现。本卫肖演技佳。(9.0/10)
如果当作一个犯罪片来看就大错特错了。对白不多,但镜头美的像会说话一般,万人发春的场面堪称经典。这海报跟东野君《变身》的封面有什么关系?
它是这样的一个故事,讲诉的是有关爱,保留和毁灭的故事.故事的结尾是结束在一片拥有中,或许,当格雷诺耶永远失去了他自己的味道的时候,这个故事就已经结束了.之后他所做的一切的一切,那些美好的妄想,疯狂的举动.那只是一个卑微的可怜虫在力图挽救自己最后的一丝绝望.
打死我也没想到《香水》会是这样一部电影!我还以为如此浪漫片名之下讲述的是一个温馨美好的故事,结果,先是影片开头鱼市场肮脏无比的画面恶心到我,接着剧情又意外出现了杀人犯罪的情节……我的天…我的天…我的天……打死我也没想到,电影竟然会用如此令我难以置信的高潮与结局来收尾!导演太棒了!-—- 2016.01.23- 有些片子烂得对不起观众,有些观众差得对不起电影!电影院大银幕重温《香水》,实在是太爽了!尤其是高潮段落,“笑High”到!→ 看完电影就深陷于原声音乐的迷幻世界之中,欲罢不能地循环了好几遍,越听越喜欢,越听越喜欢! -2016.01.24
奇妙邪恶诱惑无情又如童话般有趣的片子。最后那个让人为之窃喜的颠狂场景中,那忘了声讨罪孽乃至迷醉的时刻,是伊甸园的重现。然而群体的迷醉是天才的罪过,人间毕竟是俗人生活的,天使或魔鬼注定不属于这里。影片结尾留下意味深长的隐喻:我们是否纯粹的爱过?我们可以通过世俗的行为达到纯粹的爱吗?
我喜欢影片前20分钟,真实还原了一个肮脏、野蛮、丑陋的十八世纪欧洲;影片高潮部分几乎可算是影史最浮夸的情节。
要是我,我就动手把自己裹在油脂里,自己把头发奉献给香氛之王,然后坐一边等着闻我自己的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