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精神世界很富足的寡妇佛罗伦丝在名为哈堡的小岛上的古屋里将开一间书店 引起了小镇的议论 小镇有几十年没有一间书店 而此举引起了贵族夫人的不满 她邀请佛罗伦丝去参加宴会 然后告诉她她打算在老屋办艺术中心 一栋古老的老屋年久失修 之前无人问津而听说要开书店了立马有行动了 佛罗伦丝一个人对抗律师 银行家 终于把书店开起来了
意外的是生意还不错 小镇的人站在书店外翻阅或购买明信片 弗洛伦丝聘请了克莉丝汀一名小学生在放学后来书店帮忙 克莉丝汀一直说自己不喜欢读书 而佛罗伦丝一直把她往多读书的方向引导 书店的第一位顾客意外的是不出门的布朗蒂希老先生 对于他的传闻也很多 他们通过书信购书 或交流读后感 弗洛伦丝对于洛丽塔这本书是否大量上架犹豫她询问了布朗蒂希 老先生邀请了佛罗伦丝去古堡作客又引起了小镇的议论 而将军夫人因未能让书店关门也不满
将军夫人新开一家书店来竞争生意 让老屋书店生意一落千丈又举报了克莉丝汀在书店兼职 种种下作手段让老屋书店关闭了 布朗蒂希老先生也因为去找将军夫人理论而去世 佛罗伦丝不得不离开小镇 克莉丝汀带着书本前去送行 意外看到老屋起火了 佛罗伦丝明白是谁干的 最后是长大后的克莉丝汀开了一间书店
十多年前买了这本书,喜欢这个朴素的封面。看完后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喜欢上这个作者菲兹杰拉德本人。
作者六十岁了才开始文学创造,做个杂志编辑,老师和书店老板。所以说想做什么事情年龄真的不是最大的问题。所以说人生的每一段经历都不会是白过的。所以说这本小小的书里描述的东西,大多应该来自于她真实的生活。 她的笔下看不出什么惊世骇俗的野心,写人写事就这么闲闲道来,却极为贴切深入。
无意间看到小说拍了电影,不太抱希望地看了,虽然和想象中出入有点大,不过我承认我更喜欢电影一些。 女主比书里体现出来的美好。小说里作者只用了“外表矮小,精瘦而结实,看起来有点不显眼”。
电影里加入了好多情节:女主与丈夫是在书店里一见钟情,女主与布郎迪希老先生在海边心心相惜的一幕,女主与小女孩在海边的告别……
小说本身描述得非常克制,这些部分书里其实都没有,我不知道菲兹杰拉德如果活着,是不是赞同如此改编呢?
书里的最后,“格林妇人坐在火车上,羞愧地低下头,因为生活了十年的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这个结尾让我十分沮丧。 更喜欢电影的最后,不爱看书的小女孩,放火烧了她喜欢的书店,算是送给她喜欢的格林夫人的离别礼物。
一个爱书鳏夫老人,一个卖书中年寡妇,一个整理书的小女孩。一个悲愤地死去,一个黯然地离开,一个孤独地长大。
因为书籍,三个人的命运有所交集并被改变。 书籍就是那悄悄的一线光,无意中照亮前行的路。
格林夫人以失败者的形象心灰意冷地离开,多年以后,克里斯汀却在自己的书店里回忆过往:“她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又被别人剥夺了,但人们无法夺走她内心深处的东西——她的勇气”
我认为这是一种胜利。 PS:里面的女反派竟是派翠西娅演的。
在《一天》里作为男主的妈,美过了海瑟薇,在《开罗时间》里气质无敌。
突然變得喧囂的咖啡店裡,
看了一部壓抑沈鬱的電影《書店》。
20世紀五十年代末的英國小鎮,
一個愛書的寡婦弗羅倫斯從想開書店,到經營書店直至書店關閉的經歷。
小鎮灰色的海浪,原野上被風一遍遍拂過的茅草,優雅知性氣質淡雅的佛羅倫斯,是讓人視覺極度舒適的電影。
因為書店,佛羅倫斯遭遇了種種惡意,但也因此讓同樣癡迷閱讀失婚數十年的艾德姆沉封的心蘇醒了。
兩顆相似的靈魂自然會相互吸引。
沒有什麼比一個外表優雅內心堅定的女子更美好。
從她的編髮,送給克莉絲汀的中國古董盤子,她握住艾德姆的手等等細節能夠感知,這樣的女子內心深處永遠是女孩,是永遠浪漫永遠清澈的存在。
This movie is such a surprising gel I've come across.
Florence: while there is life, there is hope.
Edmund: gosh, what a horrifying thought.
I'd say Florence agreed at least at that moment, her laugh said it.
Edmund: I would very much like to have met you at another time in my life or in another life altogether'
Florence said nothing but took a step closer to Edmund and held his right hand.
Nothing more needs to be done. They understand each other and support each other as friends or wishing more than friends.
The sparks, the feelings that have yet started, the care or love that has never been spoken didn't get continued because of Edmund's death.
Florence put great efforts to manage the bookshop fulfilling her dream.
Edmund also put great efforts negociating with the 'harpy' Violet protecting Florence.
Christine was the one who played it so smart. She and Florence influenced each other in good but different ways.
This is what I see an impressive movie tells us.
每一个爱书的人都会喜欢书店,有人因为爱得太深而自己开了书店。也许英国女作家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写的小说《书店》的主人公就是如此。
孀居的女主弗洛伦斯·格林克服重重困难,在自己居住的小镇上开了一家书店,以此安顿身心。小镇上有势不两立的两个权威人物,一个是战争暴发户加马特夫人,在资本和人脉上有着很强的控制力,一个是深居简出、疾病缠身、住在沼泽地老屋中的贵族布伦迪希先生。开书店这个行为引起了加马特夫人的嫉恨,她想尽各种办法最终使书店关闭。而弗洛伦斯的坚定支持者布伦迪希先生,也在去给弗洛伦斯争取权益的过程中被加马特气死。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作者用洗练的语言、平静的叙事毫不怜悯地把悲剧氛围拉满。
小说营造了一个迷人的物理空间,一个介于海洋与河流之间的小岛上的小镇哈德堡,充满了与世隔绝的神秘和保守,在这个小镇上,在19世纪的五六十年代,还没有炸署条店、洗衣房、电影院,文化和服务业态匮乏,人们缺少精神生活空间。弗洛伦斯选中的营业空间是一幢五百年前的老屋,年久失修,还有着闹鬼的传说。就是这样一幢老屋,变成了一个温馨的书店,还吸引了一个漂亮聪明的小女孩儿来这里帮忙。在作者的笔下,小镇的自然和人文都富有魅力,比如弗洛伦斯出门散步的地方就是海滩,作者写道:
一月,总有那么一天,就像人们说的,好像是春天般的日子,一块一块的蓝天,沼泽地里成千上万种野草似乎发出了复苏的气息。......
眼前一个急弯转到海边,四十英尺下,是铺满石子的海滩。草皮富有弹性,好似浓密的绿发。悬崖边有一条少有人走的老路,路两边的残迹是房子或者小别墅的残垣断壁。......一栋小的别墅还在悬崖边上。一半的地基和前墙都不在了,客厅是所有鸟儿的栖息地,破碎的墙纸虚空地扑扇着。
一个避世的小镇、一个沉淀着岁月的老屋、一个温馨的小书店、一个伤心的女人,消失了,结束了。全书自始至终萦绕着薄雾清岚般的伤感氛围,但作者绝不煽情,全靠情节和语言的的张力抵达一种悲剧的结局,这是一种结构性的悲剧,欲说还休,此时无声胜有声。
我的习惯是看完书再看看据此拍摄的电影,或者看完电影再据此看看书。《书店》的电影与原著对比做了一些改编,这也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另一种艺术形式,影视作品是需要冲突和悬念的。相比于原著,电影中的女主有着优雅和美貌,是一个富有魅力的年轻女人,她仿佛总是身着大地色文艺风的英伦服饰,在小镇优美的自然风光和古老建筑间流连,每一帧画面都如诗如画。而男主布伦迪希先生虽也上了年纪,但绝非如书中所写是风烛残年,而是一个走路仪态依然帅气的男人,而且和女主有着暧昧的情愫。相比于原著,我更喜欢电影。
今天,书店已是城市的筑梦空间。不论时代变迁、文字载体的更迭,我们仍然不由自主地被书吸引。每一次出差或旅行,到达每一个熟悉或陌生的城市,我都会到访那里的书店,享受坐拥书城的静谧时光。而在另一个平行时空中,曾经有一个小镇,容不下一个书店,这是多么悲伤的往事。书是灵魂的避难所,而书店却做不到。
越是风景如画的地方越是距离文明遥远。这里的文明可以理解为多样化的选择。《书店》的故事就发生在就连石头,就连一张床都可以在油画里不显得突兀的地方,那里的文明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女主角卖书的动机很朴素:怀念亡夫为她每个夜晚读诗的时光。然后又遇见了一个非常干练的小姑娘。当她觉得那些中年油腻男人乱翻明信片却什么都不买是书店日常,小姑娘还两手叉腰做气呼呼状。
看书的人都会有一种美好的幻想,打开书,就是一个和现实世界毫无关系的世界,那里会有狄更斯,那里一个你认识的人都不会有。打开书的确会有这样的魔法,但你毕竟会合上书。
一座破落空置五年的旧屋,因为书店的关系重新回到小镇人的视野。优雅的加玛特夫人希望把这所修葺一新的房子让出来开办一个艺术中心,作为回报主要是她纡尊降贵来亲自通知这件事。正当她喜笑颜开地准备夸奖弗萝伦丝·格林懂事的时候,竟然遭到了拒绝。
这小镇上的人倒也不一定非得做点什么。但是如果想做的事情竟然因为一个寡妇变得停滞不前,那么事情本身就会迅速补满重要等级。甚至动用了关系颁布了法律。天罗地网,不想剧透。一个城在对付一个人,当然,这个城有一个例外。
人生至少有一个例外,就是从自己出生之后就丢失的那个另一半。
布朗迪希先生是一个厌倦了勃朗特姐妹(我真的很伤心这点)的隐居者,但他并非对尘世一无所知。他甚至精通法律上的那些阴谋诡计,这使得他避免了损失数百亩沼泽地,农田和两个磨坊。
这样一个对世界完全丧失信心(这个世界竟然还编造了妻子已经离世的谎言)的人,在这个世界被遗忘的角落里,重新开始和这个世界有了联系。
因为这个世界有了一个书店。
我们大概总有和这个世界相互嫌弃的瞬间,我们不得不和这个世界保持联系,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我们觉得已经不存在的那个人出现了。
布朗迪希先生关于理解是这么说的:理解会让思想变得懒散。然后在这段话之后,他这样倾吐衷肠:
【您让我相信,又一次相信,一些我本以为已经遗忘的东西】
所有的话真的被听到的时候,差不多类似行星穿梭大气层坠落到地面的残骸。这个男人已经坠落了无数次,无数年,这样一个勇敢的女性又让他看见了人类和诸神以及动物所共有的美德。
他为了这个女人结束与世隔绝的生活。因为他痛惜自己“多么希望可以在生命中的其他时刻遇见您”。
这个有些刻薄,冷漠,把那么多书都付之一炬的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遇见一个用美德打动他的女人。他无以为报,他走出自己的老房子,他把自己和老房子一起付之一炬。
电影的结尾,大火与大火遥相呼应。
我记得《白衣女人》的开头是这样的:
【这篇故事里说的是:一个妇女的耐性能坚持到什么程度,一个男子的决心能达到什么目的。】
就本片而言,一个妇女的耐性足以坚持到这个世界将她完全吞噬。而一个男人的决心可以达到把自己的世界毁灭掉,和这个女人并肩作战。
这不是爱情吗?这不是爱情还能是什么。
他们甚至没有接吻,他们的拥抱也不是那么浸透情欲,但他们知道,哪怕这个世界的力量无法抵挡,在这个世界将他们吞噬之前。
他们相遇了。
-END-
赭石色礼服、中国漆盘、穿棉袄的咖啡壶、250本《洛丽塔》、哈堡的海滩…可爱的细节太多。“-他们很难理解,因为理解令思想懒散。-从未有人为我做过如此高尚的事情” 书友的惺惺相惜,对理想和初衷的坚持,好的电影不需要讲的太多,只需要把少的讲好。“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英式小品。一个爱读书的寡妇,为了在老房子里开一家书店,需要抵抗的是整个小镇的保守势力。片中人物对书的热爱是影片节奏缓慢情节单调的解乏器,这种赤城的勇气,作为影片的某种精气神,有感人的力量。片尾致敬了John Berger。
Emily Mortimer和Bill Nighy在海边那场戏也就看了10遍吧!
不要被一开始的文学腔、英伦范给骗了,这电影拍得其实并不好。围绕着书店展开的种种被表现得零零落落,主题和情感粗糙、浮夸,连人物都流于表面了。
如果不是原著本身悲情的基调、演员驾轻就熟的表演以及还算精致的服化道为影片拉高了几个层次,这必定就是个平庸甚至于失败的改编了。再一次印证了并非任何文学都适合电影化,小书店勾起的小镇百态人间万象,女主人单枪匹马与众人角力,既然题为「书店」,此刻用文字所能传达出的力量或许要远高于影像。
喜欢电影结尾那句“只要有书店,人就不会孤单”。所谓上流社会那点遮羞的体面,竟然被一间小小书店就瓦解得分毫不剩,可笑吗?当然,但我更觉得悲哀,因为真正的体面人一定会被这荒诞的食物链踩在最底层,就像电影里唯一的绅士比尔·奈伊。这座小镇不需要书店,更需要《裁缝》里的肥温来拯救一下。
太迷人,实在喜欢这种气质的电影了。
卖不完的《洛丽塔》、读不到的《蒲公英醇夏》、《火星纪事》、被吐槽的勃朗特三姐妹...“我只想开一家书店”。一本本书籍和爱书人情谊串起这段伤感压抑却在荆棘里看到希望的往事。事前不了解原著,看卡司背景本以为是一个热情洋溢的喜剧;想到旁白的Julie Christie竟演过老版的《华氏451》,时空穿越。
3.5;除了不必要的暗生情愫,几乎完全忠于原著,情感细腻,暗流涌动间的千丝万缕,英式小镇风景迷人,服化道精美,美术一流;“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书是必需品。”同是改编,同是往返小镇的纠葛,联想及《布鲁克林》,海报亦有相似之处。
相当克制的镜头,表面在讲一个女人追求理想的勇气,实则是保守与进步思想的激烈交锋,其间穿插了《洛丽塔》等几本书。喜欢那句台词,“她实现了梦想,又被夺走了,但她身上有一种品格是他们永远夺不走的,就是勇气”。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打工的小女孩,也就是这个故事的讲述者。奇怪的是,她并不似同龄人,早熟而冷眼旁观小镇上的一切,如同幽灵,而她身上又有某种类似大自然的气质,冷静客观到可怕,最后那把火烧得痛快,而其余人皆似剧中人,演绎人世种种,而她才是唯一真实的观众。
至爱书的男人烧掉书的扉页,不爱书的女孩从火中抱出了书。寂寞庄园传递求知若渴的墨香,潮湿老屋装满不会孤独的灵魂。庄园环伺着蜚语流言,老屋眈眈着虎视贪念。她穿石榴色的长裙,在聚会上接受异样的注视。她修葺了书店,像洛丽塔般承受镇上不怀好意的中伤。虽然输了,那天她却高昂着头像勇士般离开。
@balmes 对原著几近完美的呈现,书中湿漉阴沉灰蒙蒙的英式压抑被导演迷人的西班牙气质所平衡,优美的配色与音乐,温柔隐忍的感情(这个戏加得极好)给弗洛伦丝与书店相守的短暂时光增添了几丝柔软,也让人在困境到来之后更心有戚戚。结尾有点过头了,少了纯粹悲剧的回味。(旁白竟是Julie Christie!
这是一部非常纯净、优雅的电影,原著作者、导演、主演均为女性。能想象吗?与书店争地盘的反派是一家艺术中心,而不是房地产楼盘。
这世界最幸福而又最富有的事儿,应该是在一座风景宜人,人烟稀少的小城有一家自己的书店吧。
有女性有文学,然而却不是关于女性文学,而是一个寡妇如何在并不友好的小镇开办书店的创业故事。她开张送出的第一本书是《华氏451度》,她第一次大规模引进的是《洛丽塔》,书籍可以识人,看书的人永不孤独。如此英国风情的电影居然是西班牙导演拍的,难怪拿了戈雅奖…
菲茨杰拉德原著没看过没比较,电影美术满满分,《洛丽塔》像瓷器一样装木箱运到书店的时代,可以纯卖书不靠咖啡西点卖周边,还能付出周薪12.5先令的时代,也是靠书籍识别同类气息的时代。书店及乡村小路含蓄温婉,也是想起《布鲁克林》,还要用色更英式节制一点,想看里面提到的那本《蒲公英酒》。“好人适合看传记,坏人就小说更有趣一点。”“艺术中心,艺术怎么会有中心呢?”
3.5 “她住了几乎几十年之久的那个城镇并不需要一间书店”,但是只要有一本书走进一个人的心里就足够了。我总觉得,找Emily Mortimer 来演真是对了,比其他什么号称自己多么爱读书的演员们合适多了。
大学时在床上看小说,看着白墙上下午阳光逐步游移,心里想,我也要开一家书店。有这个想法的人看这本书是注定失落,但就是紧紧抱住不放,像午后的梦。小说的密度不大,放到电影里依然。一个女人在一个不需要书店的小镇上开一家书店,她失败了,这就是故事的全部。开头如此,结尾也如此。没有高潮,没有反差。一切都是淡淡的。电影还是找了个坏人,找了位绅士。绅士的设定也是反高潮的。这个电影不讲梦想成真。即便电影里很多位置都有流泪的冲动:lolita的阅读与上架(也是为数不多小说残存的记忆点),打工的小姑娘渴望得到的中国托盘,渴望到希望弗洛伦斯能写进遗嘱里;甚至在海滩寥寥的几句谈天也叫我伤感。我不记得小说结局是否也是这样解气,充满了传承。当年我不懂,现在反而明白了,小说那疏离的气质失落的结局,是它书写勇气唯一的可能。
读书的意义是什么 或许就是更有勇气来面对生活吧
本以为是一个让无人读书的海滨小镇重新开始读书的温暖故事,没想到竟如此的揪心。遗孀满怀着希望为逝去的丈夫开一家书店,却成了众矢之的,尽管电影将英国人的腔调与仪式感展现的淋漓尽致,但依然无法掩饰小镇居民的丑恶嘴脸,避世的老人对那些道貌岸然的“文明人”放下了所谓的腔调、撕破了他们的假面;遗孀将偏见与针对与鱼刺一起扔进垃圾桶、冲着加害者大喊,可终究斗不过咄咄逼人的恶毒妇人。第一本卖出的《华氏451》与片尾燃烧的老屋书店形成了巧妙的互文——不管是书中还是电影,书都成了喉中之鲠。但还好结尾给了一抹暖色,也给了“书”一个交代,“有书相伴就不会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