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醉乡民谣》(Inside Llewyn Davis)中,有这样一首歌出现了三次:
第一次,在电影开始的时候,主角 Llewyn Davis 播放了一张他和已故同伴 Mike Tinkin 合作的唱片,里面响起了两把吉他、曼陀林和小提琴伴奏的这首歌。
第二次,是在主角的资助人、一个教授家的晚餐上,Llewyn Davis 又唱起了这首歌。教授的妻子刚和了两句 Mike 的声部,触到主角的爆点,使得这场聚会不欢而散。
第三次,是电影结尾主角在 Gaslight 酒吧的告别演出上:
他这样解释了什么是民谣:“如果一首歌既不够新潮,也永远不会过时,它就是一首民谣。”然后自己弹吉他自己演唱的,就是我们在广播开头听到的这首《永别之歌》(Fare Thee Song),今天我们就来讲讲这首起码108岁、历久弥新的民谣。
1909年,为美国国会图书馆搜集民间音乐的民族音乐学者 John Lomax(记住这位美国的王洛宾,当然他的成就要高很多很多~ 他是“美国民谣”起源的核心人物,以后我们单独讲他)来到休斯顿一个河边的筑提工地,在劳工的窝棚中,找到了一位名叫 Dink 的黑人女性。
Dink 喝完他给的杜松子酒,开始一边洗衣服一边唱歌。Lomax 录下了这首歌,并称之为《丁克之歌》(Dink's Song,意为丁克唱的歌)。
1934年,这首歌被发表在 Lomax 父子出版的《美国民谣歌曲集》(American Ballads and Folk Songs)中。
如果我有像诺拉的鸽子一样的翅膀
我要飞过那条河去向我爱的那个人
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
那是一个清晨下着细雨
在我心脏周围隐隐作痛
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
想要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
他移动身体就像一门大炮
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
在一个不会太远的早上
你叫我的名字我就离去
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
由于每句歌词的结尾都 Fare thee well, O Honey, fare thee well,所以这首歌也被称为《告别之歌》或是《永别之歌》。
可惜的是,Lomax 最初的录音没有保存下来。我们能听到的最早录音,是1942年由 Josh White 伴奏、Libby Holman 演唱的,这个版本更多沾染了那个时代的爵士风味:
//v.qq.com/x/page/t13247ofrcu.html到了五六十年代,美国民谣复兴。“民谣之父”Pete Seeger 经常演唱这首歌。虽说由一个弹着班卓琴的白人来唱也“正宗”不到哪去,但在留下的录音中,这个1957年的现场版很有意思,Pete Seeger 把 Lomax 录音的故事完完整整讲了一遍:
//v.qq.com/x/page/o13240syym5.html其他民谣复兴运动的主将如 Bob Dylan、Joan Baez、Odetta 和 Ramblin' Jack Elliott 也都唱过这首歌,我们分别剪了一句到音频中。如果听得凌乱,可以去文末“阅读原文”的网易云中收听完整歌曲。这是 Dave Van Ronk(电影主角的原型)的“感冒版”:
//v.qq.com/x/page/i1324yx1sam.html就是在这张专辑的唱片封套的说明文字(Liner notes)里,他说了这番话:“Probably the best piece of singing as such I've ever done on record. I had a nasty flu when we cut this one, and my voice had gone pre-laryngitic. This had the effect of opening up an octave valve I didn't even know I had. The next day I couldn't talk, let alone sing.”
在 Dink 演唱的原版歌词中,还有和“围裙”(Apron)相关的三段:
我把围裙穿得低
你就来到我门前
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
我把围裙穿得高
你却不过我的门
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
围裙穿到下巴上
路过我的门你也不会进
再见了 亲爱的 再见了
由“围裙穿得低”到“围裙穿得高”,就是怀孕到意思;而“围裙穿到下巴上”(Now my apron is up to my chin)可能是指用围裙擦眼泪。在另一首年代同样久远的民谣《粗心的爱》(Careless Love)中,也有类似的歌词:
Once I wore my apron low
I couldn't scarcely keep you from my door
Now my apron strings don't pin
You pass my door and don't come in
所以,《丁克之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她爱上一个高大的男人,并怀了他的孩子。但男人不愿意对孩子负责,冷落她、对她视而不见。她为此哭泣,后悔当初没听妈妈的话。但她还是爱着这个男人,不忍和他分别,一遍一遍和他说“再见了,亲爱的,再见了”。
而在《醉乡民谣》中,为了配合电影内容,Oscar Isaac 和 Marcus Mumford 合唱的版本(就是电影中第一次出现、收在 IF WE HAD WINGS 唱片中的那首)则使用了另外两段歌词:
Bloody river was muddy and wild
血腥之河泥泞又狂野
Can't give a bloody for my unborn child
不能让我没出生的孩子遭殃
Fare thee well, my honey, fare thee well
再见,我的爱人,再见
Sure as a bird flying high above
就像鸟儿一定会在天上高飞
Life ain't worth living without the one you love
如果没有爱的人生命不值得活
Fare thee well, my honey, fare thee well
再见,我的爱人,再见
我想说的是,这就是民谣的歌词。它可以根据场景即兴增减,可以改变人称方便演唱。和 Dink 一样,每个演绎者都有他/她当下的版本。
比如接下来 Jeff Buckley 的这个摇滚现场版,电吉他即兴的加入使歌曲长达11分钟。我们能听出他对歌曲的理解——加入愤怒和嘲弄后的演绎:
http://music.163.com/#/song?id=18604726这首 Dink 唱的歌,1909年录制、1934年出版、经过爵士年代的演绎、经过民谣运动的复兴、经过摇滚巨星的演绎,经过108年一直流传到现在,我们还能感受到那个在河边洗衣服唱歌、悲叹爱人不在的黑人女性的心情。所以我们说它是一首“历久弥新”的民谣。
来自“美国民谣”《什么样的歌才是一首民谣?|Fare Thee Song (Dink's Song)》
我们是一个广播节目!在这里可以听到女主播的BB:
网页云音乐:美国民谣
http://music.163.com/#/dj?id=909100121微信公众号:美国民谣(talkingfolks)
//mp.weixin.qq.com/s/AgPkAQ-ghf9lqri8suu-xw用“值得玩味”来形容科恩兄弟的电影再合适不过 本片就像一枚嚼了很久还是会继续嚼下去的口香糖一般 很有味道 表现梦想最好的方式就是表现现实 科恩兄弟完美诠释了一个真正的艺术家的精神状态 他的歌声与本片的画面调调完美的合在一起 叩击着你的耳朵与心灵 本片的摄影太棒了人物光 清晨光 酒吧布光满分 对于猫的表现也是心头之爱 果然看好电影还是要等好导演出手.
Five Hundred Mils一响起就陶醉了,也会因这首歌让我记住这部电影,很久。里面每段音乐都那么美,然后却伴随着无处不在的沮丧,如果生活不那么如意,我们还有浅吟低唱的美妙音乐。
非常感谢豆瓣的最热门影评,不然真的就把这部电影当作一部描述卢瑟歌手的失败故事。事实上科恩兄弟没有变味,这又是一个带点存在主义味道的科恩兄弟故事,一个“梵高”式的故事,可惜兄弟俩放弃了文本的封闭性,使我这样丝毫不了解民谣的观众完全没有理解到这层意味。或许兄弟俩就没有定位于普通观众,民谣圈或爱好者才是他们的观众,但无论如何,对封闭性的无视使这部电影“失败”了。
对于一个电影作者,让观众在影院开始前有一个期待是重要的。像科恩兄弟这样个性突出的作者,观众了然其风格和故事特点。以我个人而言,从前期宣传和观影经历,我期待看到一个有关民谣歌手的黑色或存在主义故事。但对于这部电影,这个期待或者背景远远不够。我完全不了解1961年是民谣复兴的前夕,完全不了解组合是那个时代的滥觞,完全不了解独唱是那么不合潮流,我甚至不知道片尾的那个歌手是鲍勃迪伦。对于背景的无知造成了我对片子主题理解的巨大偏差,主人公是一个令人厌恶的卢瑟,但更是一个逆流而上的英雄,主人公是一个热爱音乐的歌手,但更是一个坚持理想的斗士,主人公是放弃了自己的理想,但更是一个牺牲在复兴黎明的先驱。而这一系列理解的偏差皆在于观众背景知识的缺乏,但我认为还是作者对故事文本封闭性无视造成的。
故事并无高下之分,也没有真假之别。观众期待一次有所感的观影体验,但这个体验要在两小时内实现,不需要事先做功课,事后上论坛。所以文本的封闭性保证了即使缺乏背景知识,观众仍然听懂了作者的话,仍然能有效地移情于主人公。交代背景是作者的功课,而这一次科恩兄弟显然没有在这方面及格,甚至显得毫无诚意,拒人千里之外。现代电影或多或少都有点突破文本的封闭性,譬如各式各样的致敬,各式各样为粉丝准备的彩蛋。但这些对于影片的整体把握并无大碍。而科恩兄弟这次的作业似乎越界太多,以至于无背景观众完全无法理解其中机场戏,譬如主人公无法忍受老太太为他和声,譬如经理完全被主人公歌声打动但还是认为他不赚钱。有了背景知识我们当然知道原来那个时代组合是大势,但恕我孤陋寡闻,一个1961就指望我这样的观众了然全局太强人所难。作者应该有所交代。
回到科恩兄弟个人风格,自严肃的男人开始,兄弟俩似乎对浓烈的个人风格有所抑制。超现实场景和黑色幽默在渐渐减少,影像风格上也收敛很多,巴顿芬克中那样浓烈的色彩不复出现,提喻或是比兴式的开头小段在这部影片中也没有了。这部电影中,只有那个让人讨厌的胖子让你看到了科恩兄弟的签名。但科恩兄弟一以贯之的存在主义主题依然没有改变,而这一次兄弟俩似乎异常温柔,我们感觉到作者对主人公充满赞许的爱意和怜惜,而不是如缺席的人或是巴顿芬克中那种嘲讽的感觉。总而言之,没诚意,欠雕琢,但依然很科恩。
在《醉乡民谣》上映前,Dave Van Ronk还只是一个仅限于美国民谣乐迷才熟悉的名字。而现在,已经很确定,明年的奥斯卡颁奖季之后,他和这张《Inside Dave Van Ronk》专辑,将重新唤醒乐迷的耳朵。
谁是Dave Van Ronk呐?他是科恩兄弟新作《醉乡民谣》中主角人物Llewyn Davis的原型,他也美国五六十年代民谣的先驱,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吉他手之一,当然,这些远不如他另一个身份著名,他是鲍勃迪伦的吉他老师。简单点儿说,Dave Van Ronk就是美国民谣界的叶问,在世时一生跌宕起伏,经年后凭借电影作品,才重放光芒。
电影《醉乡民谣》选取了Llewyn Davis生活中的一周,用白描方式旁观了他的彷徨挣扎:他狼狈地从一个朋友的沙发奔向另一个朋友的沙发借宿;他睡了朋友的妻子搞大了别人的肚子,却不知该给出怎样反应;他被姐姐奚落被朋友同情,终于决定在风雪夜搭顺风车,奔向芝加哥,企图最后一次挽救自己的音乐生涯。将这一切连接起来的,是一首又一首美妙、温暖混杂几分伤感的吉他民谣。
麻木老迈的经纪人、丧失语言功能的父亲、单纯懵懂的音乐少年、带着秘密的朋克司机……围绕着Llewyn Davis,科恩兄弟看似漫不经心,实则精雕细琢着民谣黄金时代的群像,正如他们自己说的那样,《醉乡民谣》不只是拍一个歌手的传记,而是缅怀一个时代。在我看来,电影中最有趣的角色,是那只不期而遇又不告而别的棕色小猫,它潇洒来去,犀利无情地调侃了Llewyn Davis的纠结。
换做其他导演,《醉乡民谣》的题材,难免会沦为励志的小清新,但科恩兄弟总有办法用独有的黑色幽默、畅快粗口来搅拌落魄、稀释闲愁。但对科恩兄弟的影迷来说,这是非常难得的一次机会,窥探哥俩的细腻与敏感。正是他们把一贯的讽刺包裹得如此柔软,《醉乡民谣》才呈现出既浓烈又清冽、既幽默又苦涩的迷幻气质。一尊戛纳评委会大奖,是对科恩兄弟这样一部“缺乏企图心、但感情纯炙”作品的最合适评价。
《醉乡民谣》的故事,其实很容易让人此前斩获奥斯卡最佳纪录片的《寻找小糖人》。那个故事的主角,是美国底特律民谣唱作人罗德里格斯,70年代在美国发行量张专辑后销声匿迹,一度当起泥瓦匠,却在南非成为最负盛名的外国歌手,两位南非歌迷甚至飞跃重洋,寻找昔日偶像。毫无疑问,同样撩拨心弦的《醉乡民谣》,也会成为今年奥斯卡的种子选手,Dave van Ronk也会“借尸还魂”重归大众视野,而这,似乎才是对我们平日所谓“成功”的最大讽刺。
是的,对于梦想和成功这个话题,一千个人有一千种定义,有一千种态度,但你总愿意听听科恩兄弟是怎么说的。科恩兄弟的答案是什么呢?他们评价Dave van Ronk 时,是这么说的:“你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这场民谣浪潮的一份子。”
早在去年这个时候,这部让人等了近一年的《醉乡民谣(Inside Llewyn Davis)》的预告片便已在网上流传开来 —— 那是60年代初纽约的格林威治村,一个胡子拉茬的民谣歌手,带着一把吉他和一只猫忙碌地奔波各处 —— 后来网上查阅一番,才发现科恩兄弟这回故事主角Llewyn Davis的原型,居然是美国民谣的重要唱将范容克(Dave Van Ronk),着实被惊喜到了。
提起范容克, 估计鲍勃迪伦的死忠歌迷都知道 —— 当年迪伦刚到纽约时,亦师亦友的范容克不仅向迪伦传授了不少民谣弹唱技法,还影响了迪伦对社会和人生的看法,而在迪伦当年像片中的Llewyn那样潦倒的时候,正是范容克为他让出了沙发……数十年后,在范容克病逝后不久,迪伦也出版了回忆录,里面不乏对范容克的缅怀和感恩。
Llewyn Davis这个虚构名字中的’Davis’,笔者估摸,是借用了范容克师承的黑人民谣大师 Gary Davis —— 范容克早年就唱了不少这位“牧师歌手”的作品。至于据说是个威尔士名字的’Llewyn’,难免让人想到同是源于威尔士语的名字’Dylan’ - 为这个角色取这么一个名字,也许科恩兄弟是在承认范容克在美国民谣历史上承前启后的重要性?
但Llewyn Davis并不完全就是范容克。虽然从来没有大红大紫过,范容克还是比那个仿佛眼前都是环路和死胡同的Llewyn Davis幸运多了 —— 虽然现实中的范容克也曾为了生活而当过海员,但他并没有遇上演唱事业刚刚起步,伙伴就自杀这样的倒霉事;他的唱片《Inside Dave Von Ronk》在出版后也得到了不少赞誉,而不像电影里Llewyn那张专辑一样遭遇无人问津的冷落 —— Llewyn Davis的故事,更多是反映了当年一个成功的鲍勃迪伦背后,那无数个像他那样怀着梦想和才华,却得不到成功机遇的民歌手。
故事设定在上世纪60年代初美国民谣的“复兴年代”—— 那会麦卡锡时代刚结束,老民歌手开始重新活跃,新的民歌手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 但这跟迪伦和琼贝兹成名后的“黄金年代”还不是一回事。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民谣还只是乡下人的音乐 —— 甚至说不上是音乐,就像在去芝加哥的车上那个老爵士乐手那样,他在听说Llewyn唱的是民谣之后,嗤之以鼻说:“哼,民谣?!我还以为你是个音乐人呢…”
和不少遭遇冷眼的年轻歌手一样,Llewyn很不服气地拿起吉他,弹唱了一首指法复杂的《Green, Green Rocky Road》,没想到不管他怎么起劲,老爵士乐手仍是熟睡不起,年轻的诗人也只顾自己开车,眼前只有那一道两边绿幽幽,仿佛没有尽头的乡间路……
说到这场戏,不得不提科恩兄弟在这部电影里两个让人击节的设计:一是片中的音乐几乎都是在场景里的 —— 观众听到的,也正是片里人物正在听到的音乐 —— 这使音乐响起时,观众仿佛也被“邀请”到了故事里;二是因为传统民歌往往有很强的叙事成分,歌里的故事和歌外Llewyn的遭遇总能呼应到一起,使这部剧情似乎很松散的电影,有了平行叙事的意趣。
当Llewyn千里迢迢地赶到芝加哥,见到了业界大亨Bud Grossman时,他唱了《The Death of Queen Jane》这首古老的歌谣 —— 歌谣讲的是英王亨利八世的王后珍妮在诞下一位男婴,即后来的爱德华六世后,因难产而死的真实故事 —— 唱这样“没有商业价值”的一首歌,只能说明当时Llewyn心里惦记着的,并不是要平步青云,而是那个也许已经生下了自己孩子的前女伴。
这位Bud Grossman的原型,正是后来迪伦的经纪人Albert Grossman,这位仁兄还挖掘了夫妻档Ian & Sylvia —— 或许正是片中Jim & Jean的原型。就像片子里提到的一样,Albert Grossman也邀请范容克加入他正在组建的一个民歌三重唱(日后相当成功的Peter, Paul and Mary),但被不愿妥协自己音乐的范容克所拒绝。
正如范容克那样,Llewyn用的是传统、质朴的方式去演绎那些老民歌 —— 他们的弹唱方式植根于流传了几百年的传统,保留了劳动人民的粗旷,以及那股历史的沉淀,容不得半点矫情的修饰 —— 可在节奏日渐变快的现代都市里,这样的音乐很难得到市场的认可 —— 听众们更青睐Jim & Jean,还有那位小兵哥Troy唱的那种经过精心打磨,朗朗上口的“新民歌”。找不到听众的Llewyn,甚至在探望已经失去交流能力父亲的时,也要带上吉他,演唱一曲渔家歌谣《Shoals of Herring》—— 只是父亲已经无法给他赞许,而Llewyn也注定只能继续在音乐的道路上独自前行。
回到民谣小酒馆的舞台上,他唱起一首充满自嘲意味的《Hang Me, Oh Hang Me》 ,这歌讲述了一个云游四方的人,在穷困潦倒之际沦为强盗,最终不幸被捕,处以绞刑 —— 歌词唱道“被吊死我也不怕,只叹长眠不起太无趣,我可是个走遍天下的人啊” —— 四处奔波并没有为Llewyn找到命运的转机,可他所畏惧的,是没有音乐的生活,会变得像父亲那样麻木般的“存在”。
正如《Hang Me》一样,即使是生活再痛苦难堪,民歌唱出来时永远是坚忍、乐观的。Llewyn最后在片中独自唱起了曾经和同伴一起合唱的《Fare Thee Well》—— 也许这是他最后一次向自杀了的同伴作告别,又或是他在向那些不堪的往事说再见,不管怎样,我们听到了他坚强的心声 —— 片尾,在挨了几拳后,他还忍痛朝打了他的人半开玩笑地说了句“再见”,这让我们相信,他会继续走下去,唱下去。而更让大家感到欣慰的,是科恩兄弟这样坚持自己风格多年的电影人,能为所有坚持自我却未能得到喝彩的艺术家,作出这样一部真挚感人的电影。
文/刘于思
按:为《大众电影》所供的影评稿,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Bob Dylan时代的前夜,有一个唱民谣的loser抱着一只叫尤利西斯的猫,从纽约到芝加哥,东奔西走,碌碌无为。科恩兄弟在遍地励志的好莱坞讲一个loser的故事,不是说多可悲,而是说既便是loser,也有人这样可爱可恨有情怀地活着 #年度最好听电影 “余音绕梁”#
歌好听,中二病部分自行跳过,酒吧老板的名言“有人来听歌是想睡jean,有人来听歌是想睡jim”简直可以裱起来送给婷婷君,嘻嘻。
如果一首歌不像是新的,也永远不会变老,那就是民谣。
主角的命运各种失控,其实有点【冰血暴】的意思,但碍于是部关于loser的民谣小清新,这些恶趣味的东西顶多让人觉得是命运的玩笑,也凸显了坚持梦想这一路上现实的残酷和生活压力。出入意料的各种小黑色的转折,但留白式的处理也没改变主角之后的动作,反而开放式的处理相当的欧式文艺片。★★★★
柔光把电影里的每个人都照得好美,Llewyn放弃了三只猫,两个孩子,一个女人,甚至连最后的梦想都要放弃,这样的loser最后在循环往复中原步踏地,却依然为他的坚持心酸难过,谁都有失意的时候不是吗?音乐很美很享受,电影总觉得还少了点触动,四星吧。
民谣一分钱也不care。片子看得堵人心口。那双跳过雪后,湿叽叽的鞋子,妈的真像穿上也受罪,脱下又太冷的,尴尬得要死的人生。
我想变成一只猫,和这个loser歌手结伴同行,一起缅怀一个逝去的民谣时代——哪怕最后走了一圈又回到原点。温柔而又冷冽的科恩兄弟,将音乐路上的苦趣一点点抖落出来,那种感觉就像行走在雪开始融化的都市,泥泞中传来乍暖还寒的气息。
猫像是Llewy自己的生活轮回,带回的猫和Llewyn一样寄人篱下;跑丢又追回的猫却不是原本那只——为交堕胎费放弃版税,结果一事无成;撞伤野猫——先后被两个老板婉拒;跑丢的那只自行回家——轮回。猫叫尤利西斯——希腊神话中漂泊多年的尤利西斯,与Llewy划等。
打光实在太过温柔。给所有曾经或正在被生活击倒的人。生活是个泥潭,我们都身陷其中,没有光辉高潮和灿烂结局,转了一圈什么都没有改变。地铁一站一站行进也是流浪,真高兴纽约还是那个纽约。
科恩兄弟已把整个电影拍成了民谣,那种年代的香醇,过目即醉,无可救药。
开场即抓住人,一秒之内沉醉于那些音乐,美到想哭,给前半小时5星。后面的剧情没有提升乃至一路下滑不痛不痒,好听的歌少了,最抢镜配角的那只猫也不见了,又只能给3星。综合一下,加上之前歌曲印象分太深,还有年度最佳开场,以及《Five Hundred Miles》,4星差不多都是音乐的作用。
这个精致小品,不是奥斯卡的喜好,却是影迷心中的佳酿,散淡平和的情绪和失败民谣歌手刚刚合适。即便这样,科恩兄弟还没放弃一贯的黑色标签,往返芝加哥在路上这一段真有神秘主义气息,雪夜开车就是一首诗的质感,灵魂出窍一般的意境,而那神出鬼没名叫“尤利西斯”的猫就是歌者的灵魂。
深夜有人在街上大笑,纽约的确是个可怕的地方,你在好几英里外都听得见笑声,你会觉得那么孤独,那么沮丧。他妈的金钱。他妈的爱情。到头来它们总会让你难过的要命。——塞林格
一曲失败者之歌。整部片子形成一个失败者的轮回,从头到尾,仍在原地。并不励志,也不会有什么太深的东西。这大致是说,在那个时代,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怀揣有梦想,并为梦想奋斗过,可惜,最终他们失败了。很舒服的音乐,又间有科恩兄弟的冷幽默(可补入很多男主的内心吐槽)。很舒服的电影。
没有在深夜后巷被人狂揍,不足以谈音乐、文艺跟梦想啊。在一个谁都可以尽情挤兑、开涮甚至直接否认文艺青年的时代,看这样一部的电影,真是对大家都好啊……
生活一团糟 犹如那看起来无尽的寒冬之旅 但当他一开口 天都亮起来了
科恩兄弟用一个有才华的loser永远是个loser的故事让我回到了此前一直纠结的选择之中,他没有用坚持梦想做自己的烂俗蒙蔽你,也没有用认清现实的故作成熟打压你,只是用一首首溢满人心的民谣,一个个猫眼里快速掠过的站名,让主人公回到原点带着同样态度唱同一首歌,讲同一个笑话,告诉你选择没有对错。
看完赶紧拍拍衣服,免得沾上一身穷气
撸了几十遍预告,听了两个月原声,换剧照当桌面,心里早就对电影有个自己的大致形象,醉乡民谣四个美好的字眼,和真正看到的这部片子如何都不重要了。
非常独特的“拍了等于没拍”的,无法定位的电影,神秘的环状结构很科恩,其余彻底颠覆。有后劲,有诗,难以描述。